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六市知秘〔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项目为2020年度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奖补项目。其中,在2020年1月1日至11月17日间获得的,按《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执行,奖励资金由市、县(区)二级财政兑付;在2020年11月18至12月31日间获得的,按《六安市关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若干措施》政策执行,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兑付。 二、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2020年度六安市知识产权有关政策项目申报须知》规定的内容办理。申报主体填写《单位(个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人奖励的填写《职务发明人奖励申请表》;申报代理机构奖励的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项目汇总表》;申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补助的填写《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知识产权担保机构奖励申请表》、《知识产权担保机构奖励项目汇总表》;申报发明专利运营奖励的填写《发明专利运营奖励申请表》《发明专利运营奖励项目汇总表》;申报企业专利联络员奖励的填写《专利联络员奖励申请表》;申报优秀专利联络员的填写《优秀专利联络员申请表》。 三、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申请表加盖公章(或签名)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原件由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退还。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培养更多人才,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和创业激情,加快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助力六安打造成人才发展的高地、产业培育中心、区域创新之城。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六发〔2016〕44号)现就第四批六安市拔尖人才和六安英才人才项目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程序 推荐选拔第四批六安市拔尖人才、六安英才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六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六人社秘〔2017〕247号)、《六安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六人社秘〔2017〕2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数量 第四批六安市拔尖人才选拔40名左右,六安英才培养计划选拔20名左右(创新英才遴选5名左右、创业英才遴选15名左右)。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第四批六安市拔尖人才和六安英才人才项目推荐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涉及市内单位,也涉及驻六单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贫困地区人才,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切实把本地本单位的各类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 2、搞好宣传发动。要广泛宣传有关文件精神,使各类优秀人才明确选拔工作的部署安排、条件和程序;要注意把拔尖人才等重点人才选拔工作过程,与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结合起来,树立积极的导向,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严格程序标准。各级各单位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对照人才项目选拔标准条件,申报对应人才项目,符合多类人才项目选拔标准条件,可同时申报。申报、推荐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 4、对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审查情况及推荐人选的排序情况等,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各类人才项目分别报告。 (2)填报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由申报人亲自填写。本次市拔尖人才等重点人才项目的相关文件及附件资料请从六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有关制式表格。 (3)提供附件材料。申报人员需提供其奖项、业绩等重要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代表性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著作复印封面、序言(前言)、目录、后记、版权页等。管理型人才报送有关经济效益的报表和财税、统计部门的证明。凡获得各类奖励的,以近5年内颁发的奖励证书为依据。同一个项目在不同层次获奖的,以最高层次获奖等级为准;同一层次两次以上获奖,以最后一次获奖等级为准。集体获奖的(多人使用同一等次奖项申报的),应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2名)。推荐人选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主要论文等材料,要随复印件一并报送,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须注明“该件系原件复印,与原件内容一致。”)与上述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印件材料不退回。 (4)请各县(区)、市直主管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务必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相关申报表格和附件材料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径送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请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综合报告一份(单位提供)、表格一式两份(一份随附件装订,一份单独提供);附件材料仅需一份,一律用A4纸正反面印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①目录,②申报表,③代表性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④其他,含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分别装订,⑤申报人选汇总表。 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推荐报告一份。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书)》word版,《申报人选汇总表》excel版。 联系地址: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237000
各规上工业中小企业: 根据《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霍经信[2020]12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申明,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程序 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对照《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县经信局,由县经信局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汇总、初审和认定。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申明。 2.已获得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在本次申报企业范围内。 3.经认定公布的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请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县经信局中小企业股。 附件: 1.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3.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各县区经信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申明,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名额 各县区申报具体名额见分配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申报数据,向所在县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优先推荐市“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 (二)请各县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三)经认定公布的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 (四)请各县区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附件3、4)电子档及纸质各一份,于2020年8月21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1: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附件2:各县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3: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附件4: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