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项目奖补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2021年度知识产权项目奖补依据《颍州区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阜州政办〔2020〕22号)规定标准参照执行。 (二)授权发明专利(含PCT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给予联络员奖励、专利代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当年申请发明专利200件以上奖补项目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规定办理。 (三)马德里国际商标奖补项目参照《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定办理。 二、申报主体 (一)在颍州区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市场主体;在颍州区范围内的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在颍州区域范围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权利人。 (二)在颍州区辖区内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服务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颍州区知识产权奖补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法人单位提供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社团证书、法人身份证、具办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及农行卡号。原件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退回(下同)。 (二)分项材料 1.授权发明专利奖励(含国外发明专利) 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PCT专利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及缴费单据)。 2.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含5件)单位奖励 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新获得驰名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奖励;新获得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管理团队奖补。对新获得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奖补。 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其中新获得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奖励,需要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4.对新认定(含复核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对新认定的贯标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5.引进区外发明专利用于生产经营资助 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6.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奖励。 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7.当年授权发明专利 20 件以上(含 20 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补。 授权发明专利汇总清单(加盖机构公章),每件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8.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评估费资助 (1)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合同(协议)、评估费用票据; (2)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 (3)质押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 (4)银行质押合同、贷款合同。 上述材料中,评估费用票据、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9.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担保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担保机构奖励 (1)融资担保合同和担保费凭证(担保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2)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 (3)质押专利、商标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4)担保项目及金额清单。 10.专利保险保费资助 (1)投保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2)保单及保费发票(保费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1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 (1)知识产权案件行政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 (2)当年知识产权维权活动支出票据(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12.对当年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或培育)学校的奖励。 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2份 13.对在校学生获得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2)学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四、管理监督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二)相关事项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对象于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进行申报,申报的项目须是本区范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获得的各类项目。对超出政策兑现年限的申报材料或报送时间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及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四楼西侧第二个办公室)。 附件: 1.颍州区知识产权奖补申请表 2.颍州区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请汇总表 阜阳市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 为进一步推进智能制造,带动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按照《阜阳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阜阳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二、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对已经实现5G基础设施与生产场景结合应用的项目优先推荐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工作要求 1.已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得以原申报工厂申报市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已认定为省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可以申报市级智能工厂项目,但不得就同一申报内容申报市级数字化车间项目。已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可以申报市级智能工厂。 2.请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申报资料按照《阜阳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准备,各地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核等工作。 3.请各地于8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稿一并提交)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原则上从阜阳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中择优推荐申报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精神,引导本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发挥政府质量奖激励作用,推动本区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泉发〔2019〕12号)、《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泉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泉政办〔2021〕2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颍泉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区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超过3个,提名奖每次不超过3个,可以少额或空缺。 二、申报对象 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颍泉区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区内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六)获国家或省、市级政府部门质量荣誉的,优先评选。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于5 月16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由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或区行业主管部门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区政府质量奖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颍泉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可登陆“颍泉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导航-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进行下载。 2.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组织概述,字数不超过3千字。 3.根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4.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企业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19-2021年分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分年度各一份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其它两份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申报的组织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氛围,真正把本辖区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组织推荐上来。 (二)认真把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区市场监管局协助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 (三)严禁收费。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评审工作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咨询、帮助整理材料等名义搭车收费。 附件:2021-2022年度颍泉区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颍泉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阜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奖补政策》(阜政办〔2019〕31号)规定,现就2020年度阜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奖补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类别 1.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责任科室:高新科); 2.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责任科室:创新科); 3.2020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市本级配套资金(责任科室:创新科、成果科、农社科); 4. 2020年度省科技保险补助市本级配套资金(责任科室:创新科); 5.动植物新品种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6.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7.农(林)业综合实验站(研究院)、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8.农业科技园区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9.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10.科研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法人单位)研发经费补助(责任科室:创新科); 11.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责任科室:创新科); 12.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促进中心); 1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奖励(责任科室:成果科); 14.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补助(责任科室:成果科); 15.登记科技成果奖励(责任科室:成果科); 16.科技创新券补助(责任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17.市级研发平台认定奖励(责任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18.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试点建设资助(责任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19.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奖励(责任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20.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促进中心)。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 1.各申报单位对照各项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在11月22日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为做好涉企信息系统比对工作,请申报单位同时填写“项目信息归集表”并上传。 3.根据《阜阳市市级政策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试行)》(财绩〔2020〕179号)要求,各申报单位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表。(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资金拨付后一个月内对奖补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分类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归口管理科室;绩效目标编制要求请依据归口管理科室通知。) (二)审核推荐 1.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于11月24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11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各1式5份)及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项目,须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统计、税务部门联合行文推荐。 2.各政策项目(包括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均由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审核推荐的负责人向市局联系获取审核账号,并加强账号管理。 3.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主动组织申报单位开展信用自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阜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奖补政策项目申报须知 2.2020年度阜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 3.信用承诺书(模板) 4.市级政策奖补项目绩效自评表(参考) 阜阳市科技局 2021年11月11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阜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研究,现就开展2021年度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附件1)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名额 见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推荐上来。 2.各地要严格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审核,对照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并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必须达100%。 3.各地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推荐意见,于9月27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1份)、推荐汇总表(附件4,1份)、企业申请资料(胶装成册,每个企业各1份)、企业申请资料电子版(打包存入U盘或光盘)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附件:1 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doc [32.5 KB] · 附件:2 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docx [27.5 KB] · 附件:3 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18.4 KB] · 附件:4 2021年度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 [11.3 KB]
各县市区经信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 经贸局、有关单位和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 -2023年)》,加快构建我市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体系, 提升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撑能力,现征集一批技术实力强、 服务能力优秀、市场反映良好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在全市范围内 予以推广。我局将对入选推荐目录的平台、服务商,提供宣传推 介、供需对接等方面的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面向企业提供工业互联 网专业服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 商、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商和工业互联网配套服务商。 二、 申报条件 (一) 优先申报单位 入选“工信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或特色专业型工 业互联网平台”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 “安徽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的企业优先申报。 (二) 其他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须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含市内 或市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为至少为3家企业提供过相关服务,技术管理团队不少于8 人。 三、申报材料 (一) 优先申报单位 1. 阜阳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表(见附件1 ); 2. 入选“工信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或特色专业型 工业互联网平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 “安徽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的证明文件。 (二) 其他申报单位 1. 阜阳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表(见附件1);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 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服务3家以上企业工业互联网相关专业服务的项目合同 (或协议)。 四、入选规则 1. 优先申报单位经审核通过后直接入选推荐目录; 2. 其他申报单位经现场考察并审核通过后,择优入选推荐目 录; 3. 推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和补充,分批推荐。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请于9月14日(周五)前报送至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与软件科(阜阳市颍州区 清河路539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发送至指邮箱。 附件:阜阳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材料模板 2021.09.06 关于征集阜阳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第一批)的通知.pdf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将开展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根据《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阜科〔2020〕7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 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认真梳理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材料,如实填写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时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3.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评审、公示后,于12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0558-2282890),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292255747@qq.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3)、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4)等。 4.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市科技局负责对推荐的申报材料以及信用记录进行复核和抽查,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认定(备案)为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附件: 1.2020年度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 2.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3.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4.评审专家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