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亳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加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七批)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基本条件。 二、各县区根据本地培育计划,按照《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推荐程序,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企业,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每县区推荐企业不少于5家)。 三、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申报企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接近或优于能效标杆水平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没有使用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优先支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积极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或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发布ESG报告的企业申报,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四、申报企业要参照《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可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五、请各县区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市工信局将按程序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认定亳州市绿色工厂。 联系人:董永永 电话:5555880 附件: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9日 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doc【287.3 KB】
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科创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发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开展2024年度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和绩效目标要具体明确,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切实可行。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市级及以上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须做好梳理把关工作。 4.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 5.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6.申报项目经费投入总额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县区科技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 2.各县区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征集遴选项目,对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严格把关审核,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3.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与各县区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签订任务书,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并承担管理职能。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三甲医院指定业务处室(科室、部)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并承担归口管理职能。其他市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由归口管理或依托单位组织申报并承担管理职能。 2.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各县区、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三甲医院不超过25个项目,其他各归口管理单位不超过10个项目。 3.各县区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1116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4年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2.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书 3.推荐项目汇总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3日 阅读原文
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亳芜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和《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函〔2023〕6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参与自评。 2.各县区经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通过的企业按照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经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部门广发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辅导工作。 2.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同时,提交1份纸质版佐证材料(含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与系统中上传的保持一致。 3.请各县区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并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于5月10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1)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办。邮箱:bzsjxjzxb@163.com。 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1-3.docx【26.3 KB】
各县、区经信局,亳州高新区经发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促进我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就做好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企业,认真组织申请企业编报《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二、 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要对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认真进行严格遴选,推荐符合市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企业。 三、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请于6月28日之前,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科技、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行文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时抄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亳州海关。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5日
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导和支持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推进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亳科〔2023〕67号)和《2024年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现开展2024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强度 (一)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聚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提升产业链和创新链整体效能,按照最高40万元/项给予支持。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立自强、创新发展,按照最高20万元/项给予支持。 (三)创新平台项目。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汇聚和兼容内外部资源力量,发挥科技创新平台自主创新、培育人才作用,支持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应用等,按照最高20万元/项给予支持。 (四)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根据2023年征集的基础研究项目需求,以揭榜挂帅的方式实施,按照最高20万元/项给予支持。 (五)市科技重大攻关项目。根据2023年征集的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以揭榜挂帅的方式实施,按照最高60万元/项给予支持。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亳州市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亳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等。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技术装备等条件和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3.2023年度研发投入较2022年度须为正增长(以607-1、607-2表为准),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能力。 4.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当年新成立的除外)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上年度所得税都为零的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财政支持资金额度少于项目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补足。 6.每家单位限报其中一类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须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合作经费等。 (二)项目主持人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单位研发投入未达到各类别项目指南规定要求的。 2.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存在科研诚信等严重信用问题的。 3.申报单位1年内存在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的,3年内存在科技项目终止、撤销的。 4.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已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已承担1项(含1项)以上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或1年内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的。 5.同一单位或同一主持人,同期已申报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的(自筹经费项目除外)。 6.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取得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须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时须附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若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按《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属于严重失信,将取消其3年内申报科技项目的资格。 2.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对照指南,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切实强化初审责任,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亳州”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3.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4.项目实施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相关要求,登录亳州市网上技术市场(http://www.bzjssc.com/)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3月22日,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市科技重大攻关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8日-3月22日。 (二)审核推荐。各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于2024年3月27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3月29日17:30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2.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3.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4.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 5.推荐项目汇总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7日 阅读原文
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贯彻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23〕57号),现就开展2023年促进创新驱动效能提升有关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类别 1.申报类项目: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补助、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在亳设立分支机构补助。 2.免申即享类项目: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奖励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无需报送材料。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奖补条件的单位。 2.网上申报 (1)针对申报类项目,申报单位登陆“亳州市网上技术市场(http://www.bzjssc.com/)” ——“2023年促进创新驱动效能提升有关政策申报平台”,按照《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3年促进创新驱动效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及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8:00,关闭时间:2024年2月2日下午5:30。 3.审核推荐 (1)各县区科技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协调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政策兑现项目材料在线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于2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2月21日下班前将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汇总表等(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1111室; (2)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征求市场监管、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并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亳州”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进行信用核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核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3)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本次政策兑现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扫描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定要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政策兑现的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 1.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3年促进创新驱动效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2023年促进创新驱动效能提升有关政策兑现补助申请项目汇总表; 3.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促进创新驱动效能提升实施细则.docx【33.16 KB】 附件2:2023年促进创新驱动效能提升有关政策兑现补助申请项目汇总表.doc【18.5 KB】 附件3: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xls【45.5 KB】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亳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亳政办秘〔2017〕286号)及《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23〕57号),现将第五届亳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8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年以上,近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严重质量问题;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亳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组织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审核推荐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月28日前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清抓质量奖争创对抓产业链供应链龙头带动、推动产业体系和管理流程再造的重要意义,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筑势赋能。 (二)认真把关。各县、区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和申报组织负担。各地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科创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现公开征集2023年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聚焦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轻纺服饰、电子信息产业等重点领域,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基础共性技术等重大项目需求。 二、征集对象 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开发能力的科技型骨干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相关要求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技术指标、成果形式、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需求征集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2023年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征集表.docx【16.22 KB】 附件2:2023年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汇总表.docx【13.26 KB】
各县、区经信局,亳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大后备企业资源培育,依据《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亳经信〔2021〕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四批)亳州市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含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下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暂行办法》评价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行业内龙头企业重点动员,能报尽报,为申报省级绿色工厂提供充足优质后备企业。每个载体推荐申报市级绿色工厂不少于5家,将推荐企业申报数量纳入工作考评。请于2023年9月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805114705@qq.com邮箱。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认定为亳州市绿色工厂。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 7月31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亳芜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知识产权建设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进一步提升全市发明专利质量,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培育一批技术创新度高、保护范围合理稳定、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或者专利组合。激励创新主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促进专利转化实施,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有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支持企事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挥不同优势,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一批能够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 二、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申报主体:亳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相关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通过收储、托管、运营发明专利等方式单独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严重失信行为; 2.所有申报专利需为我市有效发明专利;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三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安徽省专利奖的企业,专利数量要求可减半。 4.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利储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2年底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低于5件; ②2022年授权发明专利不低于2件; ③2022年12月31日前,收储、托管、运营发明专利达到50件(不包含符合条件①②专利权人拥有的发明专利),其中高维持年限(10年)发明专利达到2件以上; 5.优先支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单位,优先支持国家及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 三、重点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重点完成任务 1.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单位参加人员和责任分工,建立产学研服深度合作机制和重大事项协商决策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制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制度。 2.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跟踪收集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和市场竞争信息,开展相关领域竞争态势分析。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确立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制定知识产权布局方案,助力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取得突破。 3.加快知识产权布局。推动研发成果及时产权化,建立专利申请前置评审和专利质量管控制度。撰写高质量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加强与审查员沟通交流,积极争取合理的保护范围,提高发明专利授权率。根据需要部署防御性专利。 4.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企业加快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等多种知识产权运营。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机制,积极应对专利纠纷,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发挥高质量培育示范效应。不断巩固和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机制,及时归纳总结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带动相关产业领域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 (二)绩效目标 1.培育期内,企业或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机制,有效应对知识产权案件,未出现发明专利流失;服务机构应对托管服务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未出现发明专利流失。 2.培育期内,专利申请质量明显提高,非正常专利申请同比下降,对涉及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主动撤回或申诉处理。 3.培育期内,企业或高校产出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和专利组合,发明专利申请不少于5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3抵算发明专利申请数);服务机构托管拥有发明专利的小微企业40家以上或托管中小微企业20家以上但拥有100件以上发明专利。 4.培育期内,企业或高校发明专利授权量不低于3件,服务机构托管企业超半数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或总体增长20%以上。 5.培育期内,企业发明专利质押融资贷款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服务机构新增收储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其中1件10年以上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相当于一般发明专利3件) 四、申报认定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填写《亳州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盖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三)市市场监管局择优确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并予以发布。 (四)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1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视财政情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验收不合格单位,将视情况按照终止项目等方式处理。 (五)申报培育项目的单位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通过: 1.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假冒商标、专利被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确认的; 2.有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恶意商标注册以及违规挂证、非正常代理等不规范行为的; 3.处于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吊销状态、注销状态以及其他非正常经营状态的; 4.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严重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一并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 1.亳州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 2.亳州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汇总表 2023年2月28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亳芜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2月28日 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我市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发挥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市场竞争的能力,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2023年-2025年,在全市培育30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促进企业经过两年培育期,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建立标准体系并持续运行不断优化,形成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升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企业重视技术创新、逐步掌握本行业核心技术并拥有知识产权,专利质量不断提高,年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不断提升,高价值专利在企业发明专利占比不低于20%。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专利申请及诉讼、对外合作和产品营销等各个环节中充分利用专利及知识产权文献,探索建立专利数据库;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监控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国内外进行专利布局,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四)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认真落实和兑现职务发明奖励制度,积极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不断提高专利产品的比重。企业的专利运用率不低于50%,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要达到80%;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能独立处理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专业人才。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3件以上,其中近2年新增自主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PCT专利申请1件以上;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销售收入在全市同行业领先; 5.贯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考虑; 6.近三年无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且列入异常名录企业不得参加。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经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上报市市场监管局,每个县区推荐3-5家企业开展培育工作(已获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除外)。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我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名单,进行重点扶持培育。 (三)建立信息报送及联系制度 各培育企业要指派一名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 四、支持措施 (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快速通道,对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实行快立案、快处理、快结案。 (二)会同有关部门、服务机构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指导服务,帮助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强化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指导高价值专利培育和挖掘。 (三)根据企业需求,帮助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启动快速审查程序,协调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多渠道为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四)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五)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等有关部门组织的知识产权学习培训及专利奖评审等活动。 (六)两年培育期满,对通过验收且考核合格的企业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为“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本地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增强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找准培育对象,集中资源力量,着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本辖区申报培育的企业严格把关,准确掌握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较好的企业。 (三)申报企业填写《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报表》(见附件)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收集汇总后于 3 月 31 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申报表
各规上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加快我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就2022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条件 (一)基本特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企业须至少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 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 精细化。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3. 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4. 新颖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二)专项条件 1.在谯城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 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3.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五十名或安徽前十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2020、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1件或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3件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专精特新培育企业。 1、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材料材料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2019-2021三年的纳税申报表; 3、2022年专精特新培育入库企业信息采集表; 4、2022年专精特新培育入库企业汇总表; 5、其他证明材料(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进行更新,对连续2个季度生产经营下滑的企业,删除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名单。 2.优先推荐区专精特新培育入库企业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3、要求申报材料彩色扫描成电子版(连同附件1、附件2做成1个文档),附件3报电子版。3月19日前报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亳芜产业园劳动保障局,安徽亳州技师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亳政办〔2017〕18号)精神,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地位的要求,通过认定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 三、职责任务 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是: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四)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四、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中华技能大奖、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术能手(含省级行业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或技术能手; 3.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大拿、技能专家等,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 4.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技术革新成果显著,经济效益明显; 5.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二)申报单位的条件。申报单位总体技术含量较高,技能人才比较密集,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目标责任制,将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交由领衔的技能大师组织实施;建立了以师带徒培养制度。 五、申报及认定 (一)申报: “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 1.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亳州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认定: 1.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2.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3.拟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并授予“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六、支持措施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二)择优推荐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 “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 (三)对工作室培养满1年的技能人才,经领衔人推荐的,允许破格进行高一等级技能鉴定。 (四)对履行职责任务成效显著的工作室给予通报表彰。 (五)对经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从本级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工作,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工艺、创造创新、绝技绝活、新标准研发推广、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交流提高的重要平台。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补助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上,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加速传承和推广。资金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工作室称号,追回补助资金,同时今后不得参加此项评选。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选拔推荐工作中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八、其他事项 2021年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归口推荐,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局。 附件: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企业版)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院校版)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亳芜产业园劳动保障局,安徽亳州技师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亳政办〔2017〕18号)精神,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地位的要求,通过认定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 三、职责任务 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是: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四)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四、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中华技能大奖、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术能手(含省级行业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或技术能手; 3.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大拿、技能专家等,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 4.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技术革新成果显著,经济效益明显; 5.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二)申报单位的条件。申报单位总体技术含量较高,技能人才比较密集,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目标责任制,将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交由领衔的技能大师组织实施;建立了以师带徒培养制度。 五、申报及认定 (一)申报: “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 1.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亳州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认定: 1.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2.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3.拟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并授予“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六、支持措施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二)择优推荐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 “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 (三)对工作室培养满1年的技能人才,经领衔人推荐的,允许破格进行高一等级技能鉴定。 (四)对履行职责任务成效显著的工作室给予通报表彰。 (五)对经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从本级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工作,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工艺、创造创新、绝技绝活、新标准研发推广、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交流提高的重要平台。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补助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上,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加速传承和推广。资金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工作室称号,追回补助资金,同时今后不得参加此项评选。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选拔推荐工作中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八、其他事项 2021年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归口推荐,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局。 附件: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企业版)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院校版)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省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经贸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学技术奖励暨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推进大会精神,着力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探索项目“揭榜挂帅”机制,经研究,启动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分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两类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聚焦我市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瞄准以下主攻方向: 1.现代中药。主要包括中药新品种研发、中成药二次开发、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古代经典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医疗机构制剂开发、道地药材质量标准建设等; 2.现代农业。主要包括新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建设、农作物和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中药材生态种植和仿生栽培、农业生态环保等; 3.装备制造。主要包括汽车及零部件研发、医疗器械研发、中药制药装备研发、现代农业装备研发等; 4.其他符合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 二、征集和揭榜条件 (一)征集条件 1.技术攻关类项目 主要面向市内企事业单位征集,由市内企事业单位提出技术难题和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经亳州市科技局组织论证后张榜。征集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0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2)对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点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全市相关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3)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经费预算等。指标参数设定中授权的发明专利、审定的新品种、授权的国家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授权的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认定的新产品、制定的地方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等应至少选择2项。 2.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主要面向省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征集,经亳州市科技局张榜后,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我市企业进行揭榜实施。征集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为获得过科技奖的科技成果、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形成的科技成果、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已发表的论文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清晰的权属,形成的科技成果不超过5年,与亳州产业契合度高,产业化和市场前景好。 (2)拥有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转化应用方案的实施;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成果。 (二)揭榜条件 1.技术攻关类项目 揭榜方主要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联合体等,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完成发榜提出的目标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二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2.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揭榜方为有转化成果需求、应用场景的我市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关联交易方除外),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转化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应用方案。 (2)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3)鼓励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优先支持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 三、工作流程 项目管理实施主要包括需求征集、论证张榜、对接揭榜、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环节。 (一)需求征集 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征集对象是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事业单位,每家单位限报1项。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每家单位限报5项。 (二)论证张榜 亳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论证,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明确考核指标后,通过门户网站和报刊媒体向社会张榜公告。 (三)对接揭榜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视为揭榜。亳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可行性方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支持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亳州市科技局发布成功揭榜公告,签订揭榜挂帅项目任务书。 (四)资金拨付 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管理按照《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亳州市财政给予揭榜方研发总投入不超过15%的资助,最高可达100万元,县(区)财政予以同等额度配套。亳州市财政资金可以根据项目投入和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五)项目管理 亳州市科技局对目标进展、阶段任务、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评估,原则上项目周期内只开展一次。项目完成后,由亳州市科技局组织验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需求征集的审核、汇总和推荐,应做好以下事项: 1.需求填报。指导项目需求单位登陆“亳州市网上技术市场(http://www.bzjssc.com/)”,按系统要求填报材料。 2.审核推荐。对填报的需求进行梳理、审核,必要时应组织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凝练出一批能有效实施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 (二)省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明确内设机构和具体联系人负责与亳州市科技局的对接,亳州市科技局全程做好有关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科技成果持有人登陆“亳州市网上技术市场(http://www.bzjssc.com/)”,按系统要求填报材料,经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至亳州市科技局。 (三)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5月13日上午8:00-5月28日下午5:30。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推荐函和需求推荐汇总表送(寄)至亳州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中心。 附件 1.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 2.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推荐汇总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