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64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工作,更加精准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现就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安徽省现代设施农业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现代设施农业分为设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5个专项。 设施种植业:现代设施农业改造提升(标准化温室建设、老旧设施结构改造、信息智能化改造)、非耕地现代种植建设(生产设施、配套设施、标准化基质厂)、集约化育苗育秧中心(播种出苗车间、育苗育秧温室设施设备、自动化育苗装备、精准调控装备)。 设施畜牧业:立体多层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场、肉牛高效集约养殖场、肉羊高效集约养殖场、奶牛智慧牧场的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智能化技术。 设施渔业: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循环流水槽养殖、陆基圆通(集装箱)、数字化温室养殖棚和稻鱼综合种养设施装备建设。 冷链物流、烘干设施:产地仓储保鲜设施(预冷冷却、冻结、机械冷藏、气调冷藏及配套设施设备)、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主体依托型、园区依托型、渠道依托型)、粮食烘干厂区房、粮食烘干机及配套设备。 二、储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划和安徽省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支持方向和范围; (二)储备项目须为2024年在建或拟于年内开工建设的设施农业项目,往年建成完工项目一律不予入库; (三)项目单体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且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需求; (四)项目建设主体应具备规范财务制度,申请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时能够提供有效凭证资料。 三、储备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建设主体须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admin/login)进行申报,操作流程参考附件。项目信息录入完成后,提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 (二)区县推荐。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对主体项目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复审。 (三)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区县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并联系、指导主体及时补充完善项目信息,形成2024年黄山市设施农业贷贴息项目储备库。 附件:1.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储备指南附件3-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储备指南.doc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经贸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52号),现就我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1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 (一)申报材料报送 1、预审查材料报送。请各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含专项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各报送一份至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及税务主管部门。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分别于4月7日(第一批)、6月6日(第二批)、8月7日(第三批)前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推荐文件报送。请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分别于5月4日(第一批)、7月3日(第二批)、9月1日(第三批)前报送联合推荐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3、正式材料报送。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二)工作要求 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高企申报指导、材料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市科技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预审并进行情况通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 1. 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 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网”,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审核上报 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经贸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三)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六)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的相关佐证材料需做好留存,市局会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黄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doc
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区县经信局、黄山高新区经贸局,各通信运营商,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有效发挥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专业支撑作用,加快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现面向社会征集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拥有一定数量且已实施完成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案例,并具备在黄山市内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 (三)满足我市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软包装、电子信息制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咨询诊断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规划、诊断评估、技术标准、软件使用培训等服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 1.具有完善的企业服务体系,拥有行业知识库和专家库,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围绕企业智能化改造、网络化提升、数字化转型等开展专业诊断,并提供咨询诊断报告。 2.能够整合数字化转型生态伙伴资源,为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提供供需对接服务。 (二)工业大数据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规划、采集、预处理、存储、分析挖掘、可视化和智能控制等服务商。 1.能够根据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通过开展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项目交付等相关活动,帮助企业挖掘数据价值,促进产品创新,提升经营水平和生产运作效率,拓展新型商业模式。 2.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提供模块化、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具备根据企业需求和项目特性开展个性化定制和二次开发的能力。 (三)工业软件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部分或整体工业软件解决方案服务商。 1.能够帮助企业打通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仓储物流等各个环节,实现数据“可视、可管、可控、可用”,促进生产制造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和全程优化。 2.具有较成熟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计算机辅助工程软件(CAE)、制造执行系统软件(MES)、高级计划与排程软件(APS)、仓库管理软件(WMS)、订单管理软件(OMS)、运输管理软件(TMS)等产品应用服务能力。 3.能够为企业提供降低成本、优化产出、减少能耗、升级产线等方面的解决方案,促进企业高效率数字化转型。 (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制造装备、自动化控制、工业软件等技术以及系统实现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生产线、车间、工厂集成应用服务的供应商。 1.具备智能制造咨询规划、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运维服务等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能够根据企业智能制造需求,提供智能装备、工业软件等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2.进行方案设计时,应具有模块化、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并具备个性化定制的能力,对企业需求进行功能、周期和造价等确认。开展项目实施时,能根据企业需求在协同设计、系统建模、大数据分析、工艺仿真、数字化交付等方面提供相应服务,有效管理各实施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 (五)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标识解析建设应用、平台建设及场景应用等服务商。 1.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需求,围绕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标识解析建设应用、平台建设及场景应用等,能够提供评估规划、建设运维、应用推广等方案和服务。 2.能够根据企业、行业、产业特点及发展需求,针对性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举措,指导企业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帮助企业实现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的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应急响应、安全运维、安全防护等服务商。 1.面向工业企业提供专业性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服务,通过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应急响应、安全运维、安全防护以及数据分类分级等技术服务,满足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及防护需求。 2.具有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具备国家相关机构评价认可的资质,能够帮助工业企业实现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和防护目标。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请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区县经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推荐一名本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专家,各地审核后一并报市经信局,符合条件的市外服务商或市直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经信局申报。各地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二)专家评审。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服务商进行评审,确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 (三)公示发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研究确定后,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并纳入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加大宣传推介,组织供需对接。 (四)动态管理。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将参照服务成效评价结果和企业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和补充。对服务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进入失信黑名单的服务商,将公开通报和取消入选资格。 联系人:吴岚 电话:0559-2320455 邮箱:hsjxwxxb@163.com 地址:黄山市市政府附属楼3楼黄山市经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附件:1.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2.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盖 章) 单 位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二〇二三年七月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其他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省 市 区 (具体到门牌号码) 黄山市内办公地址 省 市 区 (市内服务商不填) 联系人 姓名 电话及手机 职务 E-mail/微信号 申报方向 (大类不超过3个) £咨询诊断服务商: £咨询规划 £诊断评估 £技术标准 £软件使用培训 £其他: £工业大数据服务商: £数据规划 £数据采集 £数据预处理 £数据存储 £数据分析挖掘 £数据可视化 £智能控制 £其他: £工业软件服务商: £企业管理 £研发设计 £生产制造 £仓储物流 £其他: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 £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 £检测与装配装备 £智能物流设备 £增材制造装备 £工业软件 £信息平台 £其他: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 £内外网建设及改造 £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建设 £平台建设及应用 £其他: £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 £风险评估 £安全监测 £应急响应 £安全运维 £安全防护 £其他: 注:同时符合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工业软件类和工业软件服务商类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总资产(万元) 负债率(%)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税金(万元) 利润(万元) 注: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按实际填写。 企业简介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400字) 商业能力 1. 企业员工总数 名,相关技术研发人员 名,其中,硕士/工程师技术人员 名,博士 名; 2. 服务覆盖工业行业/领域包括: ; 3. 列举服务数字化转型核心企业1-3个: 。 服务的重点行业(可多选) £电子信息制造 £汽车及零部件 £装备制造 £新材料 £现代化工 £智能家电 £绿色食品 £钢铁和有色 £光伏 £节能环保 £轻工及制成品 £纺织服装 £生物医药 £绿色软包装 £其他: 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 合同金额(万元) 2020年: ,其中黄山企业 ; 2021年: ,其中黄山企业 ; 2022年: ,其中黄山企业 。 具备服务优势的行业 及项目数量 行业1: ,项目数量: ; 行业2: ,项目数量: ; 行业3: ,项目数量: 。 核心业务领域专利累计授权 共 件,其中发明专利 件 核心业务领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累计授权 共 件 牵头或参与制定的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 项 获得相关荣誉 和资质 诚信安全经营承诺 我单位近三年无失信行为、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三年未在生产、质量、安全以及环保方面发生重大事故。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经信部门或黄山软件园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二、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 (二)核心技术及核心竞争优势(包括与传统解决方案、与同行的对比分析) (三)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 (四)产品或服务的可推广性(包括推广价值、社会效益) (五)实施案例介绍(列举服务的每个重点行业或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实施案例各3个以上,包括实施日期、费用、过程、效果等) 三、相关附件 (一)必须提供的附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前两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两年的企业根据实际提供) 3.典型案例客户证明材料(如合同、用户报告或反馈意见等) 4.参与服务的专家简历、能力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结合实际可提供的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2.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3.企业获奖证书 4.牵头或参与制定的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文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 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序号 地区 单位名称 申报方向 主要产品/服务 服务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023年 月 日填报 (公章)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经贸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0〕25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度企业购买先进成果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申请。 二、补助内容 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我市转化、产业化,且单项成果实际支付额10万(含)元以上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2022年及以前年度已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并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2、技术合同已于2022年度实际支付,且单项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金额须达到10万元(含)以上。 四、申请材料 1、黄山市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申请表(附件1)。 2、黄山市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附件2)。 3、经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及登记证明复印件。 4、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及转账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购买先进技术成果的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发票金额与转账凭证金额数据不一致的须作说明,并盖单位公章)。 5、购买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企业,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并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且外文版技术合同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企业公章。 6、所购买技术水平先进性评价材料,包括评价报告、鉴定证书或发明专利等;所购买技术转化产业化报告等。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技术输入方与技术输出方无关联关系的承诺证明等)。提供的技术合同和发票与单项成果信息表必须一致,且清晰真实有效。 五、申报程序 企业向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4月27日下班前送到市科技局五楼(市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管理中心),市直企业直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申请表 2.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9日 关于开展申报2022年度企业购买先进成果补助工作的通知附件1-2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黄山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根据《2022年度黄山市科技“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现公开征集2022黄山市科技“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和绿色软包装、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黄山市九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征集对象条件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技术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发榜方应符合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着眼补齐产业链和社会发展关键技术、装备短板,有明确的目标和技术指标(对标国际国内领先技术、进口替代需有对标的具体产品和技术指标)。 2.项目需求应有明确的成果形式,包括终端产品、成套设备、核心元器件、软件、新材料等。 3.项目需求应明确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 4.发榜方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发榜方2021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企业需成立满1年。 5.揭榜金额(发榜方支付给揭榜方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项目总投入中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60%,财政资金以不超过揭榜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引导支持。项目发榜单位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市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成功揭榜后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发榜方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发榜方自筹解决,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6.下列情况不得申报:已获得各类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7.发榜方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程序 1.项目征集。各地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填写《黄山市2022年度科技“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书》,并审核申报单位项目材料,实地核实项目。 2.审核推荐。各地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纸质材料(推荐函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3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3.榜单发布。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对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相关申报材料 发榜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黄山市科技“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书》及其佐证材料。 2.2021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 3.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附件:2022年度黄山市科技“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书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