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和省委农办等14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工办〔2020〕32号)精神,培育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开展2023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共计100个。 二、申报条件 (一)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础建设做到“四有” (1)有规模。按照生产经营农业产业类型,其土地流转、圈棚使用等合同签订不低于5年,种植和饲养规模分别达到: ①种植业:粮油集中连片规模在100亩以上,设施蔬菜(含瓜果,下同)在10亩以上或露地蔬菜在50亩以上。 ②畜牧业:生猪年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年存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50头以上;羊年存栏200只以上;家禽类蛋鸡年存栏5000只,鸭、鹅、鸽等特禽养殖存栏达到2000只以上。 ③水产养殖业:规模养殖面积在50亩以上,其中主导鱼类品种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 ④经果林业:葡萄、苗木、花卉等在100亩以上。⑤特种种养业在100亩以上,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在200亩以上。 (2)有标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金融机构开具的开户许可证,家庭固定从业人数不少于2人。设立家庭农场标牌,相关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制度齐全并上墙公布。 (3)有场所。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房、粮仓、晒场、草料场、棚圈、场地等,具有基本的办公设备。 (4)有配套。家庭农场应配置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机械设备(设施);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有自主经营的主导产业或产品,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和品牌产品。 2.生产过程做到“五化” (1)生产订单化。产品基本上实现订单化生产。 (2)管理科学化。生产过程有记录,形成记录档案或者完整的家庭农场基础台账。 (3)营销网络化。有稳定的营销渠道,销售记录完整。 (4)技术标准化。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进行生产,有条件的要制订自己的农场生产标准。 (5)产品品牌化。积极开展特色品牌创建,打造“一场一品”。 3.生产经营“三效益” (1)经济效益。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提升明显,家庭农场全年本业收入占家庭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80%以上,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 (2)社会效益。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好的科技示范作用,并积极带动农民增收。 (3)生态效益。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废弃物集中清理,实现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 4.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实际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依法完成2022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并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并及时更新信息。完成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工作和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 (二)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一年以上、成员50人以上。 2.有办公经营场所和健全的服务设施,依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 3.依法完成2022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并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正确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财务制度健全,账簿单据齐全,账务处理正常,并建立成员个人账户,按规定对成员进行盈余返还或分配。 5.依托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建立并对推进规模经营、产业发展作用较大。 6.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主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成员人均收入比未加入合作社的农户高20%以上。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组织定单生产和产品进超市的优先考虑。 7.合作社统一生产标准,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优先考虑,合作社产品有注册商标或品牌认证的优先考虑。 8.合作社在当地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受到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合作社产品获得过有关荣誉证书。 9.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并按要求及时更新。 三、评选办法 (一)继续采用基数加占比的方式,兼顾发展水平和示范带动等因素,综合确定分配名额(见附件1),不再量化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名额。采取以县为单位推荐申报,超报无效、淘汰不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评选条件,原则上应从县级示范社(场)中择优推荐,并将拟推荐的市级示范社(场)名单在公开运行的网络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纳入申报文本。 (二)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推荐的示范社(场)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市农业农村局在各县市区上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开展综合评审,按照1.1:1的比例产生2023年度市级示范社(场)初选名单。 (三)初选名单经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公布评选认定结果。 四、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条件和标准,注重粮食、蔬菜、畜牧、农机、水产等产业的均衡性,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并邀请同级纪检、监察全程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推荐申报和审查结果负责并签署意见。 (二)同等条件下,运作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优先推荐;设立党支部的农民合作社优先推荐;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和承担农村“三变”改革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推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推荐;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服务的合作社优先推荐;纳入全市乡村产业发展百村示范行动所在村的经营主体优先推荐;开展种养结合适度规模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推荐。 (三)农产品生产类型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四)拟申报的市级示范社(场)分别按要求报送电子版(word文档)和纸质申报材料、信息汇总表一式2份(报县级1份,市级1份),于9月20日前以县为单位打包报市局改革科,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有关材料无法使用电子文档的可用影印件。 1.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文件; (2)阜阳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审批表; (3)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家庭农场情况介绍及2022年度工作总结; (5)2022年度全年台账汇总表及2023年1-6月份分月家庭农场基础台账。 (6)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 (7)家庭农场主要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注册商标相关证明(复印件); (9)家庭农场相关制度; (10)与超市、配送中心、企业存在产销对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产品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获得的各种认证、奖励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13)年报信息公示和家庭农场目录系统截图。 (14)具有常年对应的家庭农场辅导员(要注明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备查)。 2.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文件; (2)阜阳市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社推荐审批表(附件3); (3)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成员出资清单(复印件); (5)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会农社01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会农社02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 (6)获得名特优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品证书(复印件),生产质量标准、注册商标(复印件); (7)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年报信息公示和“新农直报系统”截图; (9)2022年度合作社工作总结。 3.申报材料需要增加以下内容: (1)在首页单独提供: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作社理事长或家庭农场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合作社成员中至少吸纳3户已脱贫贫困户,并提供已脱贫贫困户名册(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家庭农场中固定用工或短期用工雇佣当地已脱贫贫困户的要提供名册(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附件: 1.2023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书格式、推荐审批表 3.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申报书格式、推荐审批表 4.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信息汇总表、示范农民合作社信息汇总表 5. 家庭农场基础台账表样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18.0 KB] 附件:附件2: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书格式、推荐审批表.doc [25.0 KB] 附件:附件3: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申报书格式、推荐审批表.doc [28.0 KB] 附件:附件4: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信息汇总表、示范农民合作社信息汇总表.doc [76.0 KB] 附件:附件5:家庭农场基础台账表样.doc [140.0 KB]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积极培育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2021年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及开展2019年度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监测对象 1.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对象: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休闲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农业增效的企业;本年度登记注册的大型招商引资企业和工商资本投入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可以进行申报。 2.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对象:由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各主体之间利益联合紧密的联合体。 3.监测对象:2019年度下文认定的市级龙头企业、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申报、监测市级龙头企业和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分别依据《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合农产办〔2019〕5号)、《关于印发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农〔2019〕72号)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备齐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自愿创建、自主申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实地初审合格后,于10月11日前行文上报市农产办(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附件: 1.2021年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推荐情况汇总表 2.2021年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 3.2021年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汇总表 4.2021年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表 5.2021年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表 6.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联合体)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 2021年9月22日
各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科技支持“六稳”、“六保”作用,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农业及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重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围绕农业及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和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聚焦生物种业、耕地保护、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现代食品及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在基础性通用性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等方面能形成重大突破,对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上下游产业链创新能力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项目。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充足的匹配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其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高校科研院所2019年研发投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同提出。 三、项目条件 1.属于产业发展亟需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 项目须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主要解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对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紧迫性、必要性、可实现性突出。 2.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 项目以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为目标,通过组织攻关,形成重大突破。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风险防控措施等完整、详细,主要技术指标明确、量化、可考核。 3.具备一定基础 项目前期已有一定研发基础,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较好的人才、资金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领导能力和专业能力,项目主持人和团队在该领域已取得显著的科研成就。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四、相关要求 1.各市科技局,有归口管理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对本地区、本单位征集的重大项目先行组织论证并形成书面意见,意见需阐述项目国内外产业现状、技术现状、研究要点、技术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突出技术先进性、可实现性和组织攻关的必要性等。 2.各市科技局,有归口管理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对本地区、本单位通过论证的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重大项目征集表》,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经各市科技局或有归口管理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审核后连同项目推荐汇总表、推荐意见等,按领域分别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3.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征集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请与当地市科技局或归口管理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或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 2021年农业(社会发展)技术领域重大项目推荐汇总表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我省被农业农村部列为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省份,为推动我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0〕44号)部署,我厅制定了《安徽省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5月30日前将《市、县农服平台试点工作分管领导及管理员名单》(见试点方案附件2)、12月20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厅。各地试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人:江涛、刘涛;联系电话:0551-62674918、62650400;邮箱:ahtgfw@163.com。农服平台网址:http://www.zgnf.net/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6日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支农、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支农、惠农政策,今年扶持农业的项目资金在1.8万亿元,投资者应用好用足国家政策,争取每年申请2一3个项目,获得资金在50一200万元完全是可行的,规模大些的可达到500一1000万元,且每年在各省都有大量这样的案例,这也是加快你事业成功的重要环节,因此投资者应花些时间进行研究,并配置项目申报专门人员,成功率会很高。但申报农业项目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技巧,且项目主管部门对其有一定的要求。 一、项目申报部门: 1、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这些部门每年都可报,每个项目在20一60万元范围的较多,如中央财政项目一般都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 2,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但项目资金少些,5一20万居多。 二、申报项目注意事项: 1、每年各省项目都很多,也有竞争,所以每个项目从通知到申报截止时间都很短,因此平时应和上面的这些部门保持每个月有良好沟通,如果省厅能搞好关系,以便第一时间获得信息而完成申报,而且一定每年都会有较多的项目资金。 2、要找好一些科研院校并建立良好关系,因为一些项目要与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合作。 3、企业申报农业项目的必备材料 企业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产负债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土地租用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地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证明、环评报告、企业获得荣誉证书。 4、企业在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时,具备的条件更多: 必须具备七个条件。第一是申报单位有法人资格,在工商局注册,有工商执照,有代码证等。第二是经营期限两年以上,并且连续盈利,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实力,有较强的资金能力。第三是近两年资金负债率小于或等于95%,银行信用等级A级。第四是开发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这一点主要看企业提供的可研报告。第五是带动农民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第六是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第七是企业经济效益好,能够确保用企业盈利归还财政有偿资金。也就是企业借资金后,能够获得盈利并归还。 5、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申报更多,资金也更大,所以有条件的都要搞一些深加工项目,投资可以小些。此项目必须提供哪些主要材料,才符合申报要求。 第一,产业化龙头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地址、电话、负债表、资产等。第二,做单个项目的可研报告。第三,项目的近期审计报告。第四,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第五,必须有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意见。第六,专家对本项目的初步评估意见。第七,申报产业项目的资金规模。 6、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对企业有何要求- 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企业必须具备一下条件:以农产品加工(包括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特色农产品)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并占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卫生事故;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利率;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国产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5%以上(其中大豆国产原料使用比例为50%以上);企业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原料综合利用率高,主管产品产销率达90%以上等。 7、申请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企业如何申报- 这个项目每个省都有,投资额度一般是100万元以下(科技部规定80万元以上属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由国家科技部审批;80万元以下是一般项目,由各省科技厅审批即可),且一般为无偿投资。资金由科技部管理,各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县、市直接报到省,如果省科技厅能够批准,基本上这个项目就能被批准。 每个省每年还有星火计划项目,资金在20一60万元,一般企业申报成功率都很高。项目都可以通过当地科技部门直接申请这个资金。 8、企业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有什么具体要求,向哪里申请- 企业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首先要有科技成果资金申报报告,还要有一个可研报告。需要注意的是每年科技转化项目都是变化的,所以如果在所列范围之外则不支持。如果列在这个范围内,每年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都有一个编写要点,企业可以根据编写要点准备材料,然后逐级申报。 9、企业还要同时多注册合作社和其他家庭农场、公司、研究院、民间学校等名称,便于多申报资金. 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的资金申报基本与产业化资金申报程序一样,而且逐年增多。先由相关部委下发指南,各地方政府按照指南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以后进行评审。 10、企业应该重点维护与哪些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 11、凡申报国家项目,都要求地方政府给予配套资金,这个配套比例是怎样的比如一个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家项目,要求地方给予的配套资金比例东部地区是1:0.6,中部地区是1:0.5,西部地区是1:0.2。 12、支持新农村建设,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3、什么样的农业企业可以优先获得扶持- 省级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多的企业、具有科技含量的企业、高效节能循环经济企业。对单一养殖种植企业扶持资金很少,但若种、养、加、餐饮结合起来申报项目就很多,投资者应非常清楚良好的经营模式,不但能产生高几倍的效益,而且能获得很多的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