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市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31号)和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安市2023年10项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民生办〔2023〕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六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六安市范围内技术含量较高的各类企业和研发性事业单位均可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及认定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31号)规定执行(见附件)。 2023年,全市计划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8个,其中六安新徽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3个(各县区推荐申报不少于2个、不超过4个,其中推荐参加六安新徽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单位不少于1个;六安开发区推荐申报不低于4个、不超过6个,其中推荐参加六安新徽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单位不少于1个)。 二、申报材料 凡具备条件的单位按市人社局通知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六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见六人社秘〔2016〕131号文件附件); (二)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业(工种),技能大师简介及近年主要业绩贡献,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县区人社局、市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关于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遴选推荐组织实施情况及评审结果的报告。 (六)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应以企业名义申报,并附企业与基地签订的合作共建协议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式2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并同时报送申报表和书面申请的电子文档。 (二)申请单位按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企业(单位)属地人社部门,属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至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附件: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31号)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 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31号).doc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党政办),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推进技工大市和制造强市建设,结合淮南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技能大师室建设 (一)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水平,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术能手”、“淮南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能力,能够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并起到传授技能和绝技绝活代继传承的作用。 (二)申报材料包括: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领衔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相关证明材料: (1)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行刊物、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并推行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要要求;是弘扬工匠精神,激励广大技术工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快推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建设的关键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地区、本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积极申报。 (二)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资和技能名匠培养对象申报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前报送市职业能力建设科。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邮 箱:614489215@qq.com 附件:淮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2023年6月30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组织人事)局: 为大力推动创业合肥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肥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合肥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2022〕206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4日-31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是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最初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或按占股比例,均不能作为申报对象)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且带动就业明显; 3、具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运作团队; 4、除法人代表外,吸纳3人以上就业,鼓励为员工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5、创业项目要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已在2018—2021年度申报过扶持资助的创业项目(包括淘汰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资助标准 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共分三个等级:3万元、5万元、10万元,所需扶持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人为高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创业工作管理部门提交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各高校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 2、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的,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 3、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胶印成册): (1)《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2)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和就业创业证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创业项目计划书(纸质版、电子版); (5)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五)评审程序 1、部门预审。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召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评审前预备会,研究评审流程,随机抽取成立专家评审组,并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库中,随机抽取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项目扶持资助进行企业真实性核查。 2、第三方机构核查。第三方机构将主要采取网络查询工商、税务等信息的真实性、登门核查等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进行资料核实。 3、路演评审。第三方机构核查通过的扶持项目进入路演评审环节。评审采取专家会审与项目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路演场地。在我市的部分高校设立项目路演分会场,由高校作为承办单位,负责项目路演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项目分组。按照项目类型分别安排在路演分会场,项目法定代表人和团队成员,在评审会上进行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 (3)评审专家。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各推荐5名专家,共30个专家,成立评审专家团。通过随机排列的形式将专家团进行分组(每组5名专家,其中1名为组长),分别安排在路演分会场进行项目评审。 (4)路演形式。①项目展示。项目团队按照抽签顺序参加路演,选手上场后对项目情况进行PPT演示介绍,由专家评委进行点评、打分。②现场答辩。评审专家针对项目的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运营计划等方面进行提问,选手答辩。此环节由参赛团队成员共同参加,可指派一人完成主要比赛内容,其余成员对内容作补充。评审专家根据选手表现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路演成绩由项目展示、现场答辩的得分相加得出。现场公布创业团队的最后得分,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列,初步确定创业项目扶持资助金额。路演邀请新媒体进行现场直播。 4、评委会审议。由市人社局牵头成立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局领导担任,委员由各路演组选出的专家组长担任。路演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对入围的项目进行审议,各路演组长分别汇报各组路演评审情况,经评审会研究,采取投票表决等形式,最终确定获得资助的创业项目和金额。 5、公示。项目评审结果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6、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根据文件规定,按创业项目评审情况按3万元、5万元、10万元三个等次给予扶持资助,将资金拨付给创业项目企业银行账户。 7、绩效评价。将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合肥市创业项目库,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开展跟踪回访和绩效评价。对经营发展良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推广推荐,对项目执行不利和经营情况不好的,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创业指导和服务。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是扶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收集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健全队伍,认真审核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指定办事机构,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初审和汇总工作。 3、积极宣传,按时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征集、及时推荐、审核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于2023年8月4日前将经审核的创业项目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和《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2.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 3.2023年合肥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情况汇总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皖科〔2018〕1号)、《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2022〕23号),现就2023年第二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在芜湖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从事十大新兴产业领域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原则上为2020年7月1日以后在芜湖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科技团队领军人及其他股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科技团队核心成员应不少于3名,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管理经验,有较好合作基础;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其中现金出资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0%; 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4.已与县市区、开发区签订团队项目框架协议; 5.同一团队带头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6.其他未尽事宜按《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1.网上申报。科技团队通过芜湖市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芜湖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7月21日网上申报截止。网址(http://220.178.191.53:8083/whIndex/#/rcfw)。 2.县区推荐。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团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择优以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名义书面推荐给市科技局。推荐函和科技团队申报书一式三份,于7月28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外专人才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 3.受理审查。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申报单位条件和申报项目材料开展审查。 4.项目评审。原则上采取专场评审的方式,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载体单位组织实施。路演评审工作拟于8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遴选规则。根据综合评分、现场调研和载体推荐等情况,将科技团队项目分为重点推荐、积极跟进和暂缓推荐三类,供市和县市区、开发区国有投资机构决策参考。 四、扶持措施 1.对经认定的科技团队,市和县市区、开发区采用出资参股或债权投入方式按ABCD四类给予资金扶持,最高分别为2000万、1000万、600万、300万。 2.对符合省科技团队申报条件的择优进行推荐。 2023年6月21日 附件:芜湖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
各乡镇、双凤经开区: 为加快集聚优秀人才,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共长丰县委、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长丰英才计划”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长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度“长丰英才计划”人社部门相关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时间 申报范围参考长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奖补资助实施细则>等细则的通知》(长人才〔2020〕3号)文件。申请人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17:00前递交全部纸质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续发期申请人请于上述时间节点前递交有关材料开展资格年审工作。 二、申报项目及材料 (一)长丰县企业、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奖补资助 1.《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请表》(附件1); 2.《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表》(附件2); 3.用人单位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批文或许可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5.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引进人才证明材料; 6.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人社保缴费凭证(申报年度内需正常、连续参保满6个月及以上)和申报期内全部(至少6个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二)长丰县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奖补资助 1.《2022年度长丰县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请表》(附件3); 2.《2022年度长丰县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表》(附件4); 3.用人单位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无违法记录证明;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引才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 6.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人社保缴费凭证(申报年度内需正常、连续参保满6个月及以上)和申报期内全部(至少6个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三)长丰县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 1.《2022年度长丰县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申请表》(附件5);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3.引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人社保缴费凭证(申报年度内需正常、连续参保满6个月及以上)和申报期内全部(至少6个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四)长丰县企业、中介机构引才奖励 1.《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高校毕业生奖励申请表》(附件6) 2.《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表》(附件7); 3.企业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中介机构须另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引进高校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5.引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人社保缴费凭证(申报年度内需正常、连续参保满6个月及以上)和申报期内全部(至少6个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五)长丰县高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补贴 1.《2022年度长丰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附件8);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3.创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租赁合同和缴费发票(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六)长丰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 1.《长丰县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9);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引进人才身份证、合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复印件; 4.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复印件; 5.引进人才缴纳社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证明; 6.《长丰县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承诺书》(附件10)。 申报人需为我县2020年5月以后引进的40周岁以下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且未享受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和长丰县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A-E类分别按每月2万元、1.5万元、1万元、0.5万元、0.3万元标准享受生活补贴,每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3年。 (七)长丰县支持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博士后工作站 1.《长丰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1)、《长丰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补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2)、《长丰县博士后工作站评估优秀配套资助申报表》(附件13); 2.经国家、省批准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站批文,省级评估考核确定优秀等次的批文,博士后管理部门签批的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等相关证明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双凤经开区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引导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享受相关补贴。 申报时,纸质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无需胶订。其中项目(一)-(五)申报期为2022年5月-2023年4月,材料请报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项目(六)、(七)申报材料报至县人社局专技科。 附件: 1.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请表 2.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表 3.2022年度长丰县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请表 4.2022年度长丰县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表 5.2022年度长丰县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申请表 6.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高校毕业生奖励申请表 7.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表 8.2022年度长丰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 9.长丰县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10.长丰县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承诺书 11.长丰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资助经费申请表 12.长丰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补助经费申请表 13.长丰县博士后工作站评估优秀配套资助申报表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编号 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 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请表 (企业、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使用)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制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应由组织或联系人认真填写,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申报表栏目内容需逐项填写,无实际内容的请注明“无”;申报表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方框内打“√”。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填写内容必须打印。 二、封面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申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报单位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两年内信用良好的企业、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与身份证(护照)保持一致;人才类别为指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学历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指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四、材料印刷装订要求为:上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word文件格式,单面印刷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顺序一起装订。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法 人 代 表 性别 国 籍 2寸免冠 彩色近照 学 历 学位 电 子 邮 箱 户 籍 所在地 移 动 电 话 身份证号 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总资产(万元) 单位开户行 账号 单位地址 邮编 申请奖补金额 申报奖补佐证材料 各类申报奖补佐证材料:附申报表后面,按照顺序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准后退回。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申报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三、审核、审批意见 县人社局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学历 学位 职(执)业资格 人才分类层次(ABCDE) 备注 第一 学历 最高 学历 名称 别级 附件3 编号 2022年度长丰县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请表 (个人使用) 申 报 人 工作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制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由申报人认真填写,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申报表栏目内容需逐项填写,无实际内容的请注明“无”;申报表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方框内打“√”。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填写内容必须打印。 二、封面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申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指近1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与身份证(护照)上的内容一致;人才类别为指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学历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指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四、材料印刷装订要求为:上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word文件格式,单面印刷。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顺序一起装订。 一、申报个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国 籍 2寸免冠 彩色近照 学 历 学 位 电 子 邮 箱 户 籍 所在地 移 动 电 话 身份证号 码 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申请奖补金额 申报奖补 佐证材料 各类申报奖补佐证材料:附申报表后面,按照顺序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准后退回。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审核、审批意见 县人社局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4 2022年度长丰县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学历 学位 职(执)业资格 人才分类层次(ABCDE) 备注 第一 学历 最高 学历 名称 别级 附件5 2022年度长丰县引进高校毕业生 生活津贴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 号码 性 别 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在 长 丰 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及 职 务 联系 电话 全日制最高学历及学位 职 称 毕业院校 申请生活补贴金额 申请人 承 诺 申请人承诺:本人未享受过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 对以上表中所填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奖补佐证材料 各类申报奖补佐证材料:附申报表后面,按照顺序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准后退回。 县人社局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6 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 高校毕业生奖励申请表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法 人 代 表 性别 国 籍 2寸免冠 彩色近照 学 历 学位 电 子 邮 箱 户 籍 所在地 移 动 电 话 身份证号 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部门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 总资产(万元) 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单位开户行 账号 单位地址 邮编 申请奖补金额 申报奖补佐证材料 各类申报奖补佐证材料:附申报表后面,按照顺序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准后退回。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申报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三、审核、审批意见 县人社局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7 2022年度长丰县 (单位名称)引进 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学位 毕业年份 备注 附件8 2022年度长丰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 租赁补贴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 号 码 性 别 全日制最高学历 职 称 工作单位及 职 务 联系 电话 租用经营场地地址 年租金额 申请补 贴金额 申请人 承 诺 申请人对以上表中所填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奖补佐证材料 各类申报奖补佐证材料:附申报表后面,按照顺序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准后退回。 县人社局初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9 长丰县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 补贴申请表 单位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2寸免冠 彩色近照 学 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类别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身份证号码 本县参保时间 社保卡号 个人开户行 帐号 单位地址 邮编 个人履历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人社局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长丰县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 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长丰县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本人承诺未享受过此项补助及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长丰县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且今年未同时申报长丰县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所提交的材料均为真实。 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申报长丰县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信息审核结果纳入公民诚信档案。 附件11 长丰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奖励 经费申请表 建站名称 批准建站 时 间 批准文号 工 作 站 简 介 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建站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长丰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 研究人员补助经费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博士 后站名称 进站 时间 批准文件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简 历 主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建站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县人社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13 长丰县博士后工作站评估优秀 配套资助申报表 博士后工作站名称 批准建立 时 间 批准文号 考核部门 考核等次 博士后工作站 简 介 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 账 户 名 账 号 建站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人社局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科技局、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铜办发[2021]1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柔性引才补贴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铜陵市注册的企业。 2.柔性合作对象应为铜陵市以外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 3.开展柔性合作的,需与对方签订工作合同,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效。 二、申报年度及补贴标准 申报年度: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实付柔性人才计缴所得税劳务报酬30%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人才最高补贴10万元。 三、申报渠道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电脑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铜陵分厅,进入“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tl.ahzwfw.gov.cn/bog-bsdt-ds/static-ds/rcythfwpt.html 2.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在手机端登录皖事通,进入“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工作合同。 2.身份证明、学历学位或职称证明。 3.企业给付个人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报酬(银行流水)。 4.人才引进后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县(区)及经开区科技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真正做到“应申尽申,应报尽报”,确保柔性引才补贴“应享尽享”。 2022年12月6日
园区各单位: 为更好地聚集和发挥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作用,促进人才与产业的结合、创新与创业的结合,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评审设立2022年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第八批)。现就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合肥高新区第八批“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设立领域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团队所在单位的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运行状况良好,2021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如公司由市外搬迁至高新区,要求公司变更至高新区的时间不少于1年。 2、创新团队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申报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或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属基础理论性、事业性的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创新团队组建要求 (一)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主导组建,一般由1名带头人和5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带头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带头人是近三年引进至申报单位;核心成员是指团队中承担主要任务的人员,且本单位人员必须占一半以上(至少3人)。本单位人员指在公司参保或工资性个税在高新区缴纳的全职人员。 (二)申报单位于2019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要求团队带头人为2019年1月1日后新引进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于2019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可直接申报。 (三)团队申报时应组建完成,并在项目、产品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其中申报项目启动时间应不超过一年),能在管理期内完成产业化并实现销售收入。 (四)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在知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担任中级以上技术或管理职务的工作经历,或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核心成员此前应在科研、项目、产品等方面有一定工作基础,具备较强创新能力。 三、 申报工作要求 1、此前入选过“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的单位,此次不再申报;入选省“115”、市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的单位,不得以同一入选团队和项目进行申报;已担任过省“115”、市庐州产业创新团队、“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的,不再作为本次团队带头人申报。 2、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3、《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一并装订,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胶装成册,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总页码数不超过90。其中,申报书封面及附件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电子版材料须报送《申报书》(Word格式)、附件材料(PDF格式,其中所有附件材料须按照清单顺序做成一个文件,不得零散提供)和《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以上电子材料请打包报送至hfgxrcgz@163.com,其中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公司申报材料-产业类别”,子文件命名格式为“XX公司申报书”、“XX公司附件”、“XX公司汇总表”。 4、申报单位请于11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1221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2:申请表附件证明材料清单.doc 附件3: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汇总表.xls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22年11月15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劳动竞赛委员会、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励广大一线职工广泛开展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蓝领创新品牌,根据《合肥市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和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合政办〔2021〕3号),决定开展2022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三年来,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围绕工作实际,立足岗位创新开展的“五小”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五小”活动主要指职工重点围绕提升产品、服务、工程质量和效益,改造落后的技术设备、不合理的工艺和过时的操作方法,推动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等开展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申报评选范围: 1.非直接参与项目的单位管理人员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创新成果; 2.已经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项目的成果; 3.已获评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优秀及以上等级的项目; 4.已申报合肥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的项目; 5.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成果; 6.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成果。 二、评选数量及条件 评定一等成果10项、二等成果20项、三等成果30项、优秀成果60项(以上各等级成果,条件不具备时可不评满或空缺)。 申报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为近三年来职工在“五小”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二)申报项目必须为职工创新成果,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三)申报项目经过实践验证,已产生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 三、评选程序 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工作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开展,下设评审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基层推荐的创新成果进行评选认定。 (一)基层评选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组织开展本地区、本产业(系统)范围内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择优向市评审办公室推荐申报不超过10项优秀成果。 (二)市级评选。市评审办公室按照专家评审、实地考查、会议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开展市级创新成果评选认定。 四、激励措施 (一)研发补助。由市总工会发放研发补助,其中:一等成果4万元/项、二等成果3万元/项、三等成果2万元/项、优秀成果1万元/项。 (二)荣誉激励。获评的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项目,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 符合条件的一等成果项目第一牵头人分别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由团市委授予“合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由市妇联授予“合肥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技能劳动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他获评项目牵头人由市总工会授予“合肥市金牌职工”荣誉称号。 五、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开展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是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培养工匠人才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合肥“蓝领创新”品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评选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开展本地区(系统)评选工作,切实把本地区(系统)优秀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推选出来。 3.严格要求,规范程序。要严格执行推荐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成果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将撤销其等级认定并追回证书和资金补助。评审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监督,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对评选过程、资金补助等实施全程监督。 4. 强化责任,按时上报。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推荐申报材料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申报材料包括: 1、《2022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申报汇总表》一份; 2.《2022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 3.本级开展“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一份。 合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合肥市总工会 2022年2月 14 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劳动竞赛委员会、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和职业技能竞赛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21〕3号)和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将开展合肥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三年来,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和生产实践中,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开发、节能减排、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技术创新成果。重点聚焦全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创意文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装备及新材料、人工智能和其他类等重点产业链。主要范围如下: (一)设备、工艺改造中的创新成果; (二)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应用中的创新成果; (三)研发新工具、改进操作方法中的创新成果; (四)推进节能、减排中的创新成果; (五)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中的创新成果; (六)其他生产技术领域中的创新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所取得的创新成果; (二)创新成果有权属争议,且申报时尚未解决的; (三)创新成果完成人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论的; (四)创新成果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 (五)已获得过往届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优秀及以上等级成果; (六)其他不得参加申报的情形。 二、评选数量及条件 评选认定特等成果2项、一等成果5项、二等成果20项、三等成果40项、优秀成果100项(以上各等级成果,条件不具备时可不评满或空缺)。 特等成果: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具有核心自主产权,技术含量、成果质量水平高,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市场前景广阔。 一等成果: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具有核心自主产权,技术含量、成果质量水平较高,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市场前景广阔。 二等成果: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促进单位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等成果:在本单位生产技术领域具有独创性,促进了单位技术进步,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优秀成果:具有一定经济应用价值,被本单位采用推广。 三、评选程序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工作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实施,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主要负责受理申报、初审创新成果、聘请专家评委等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评审。 (一)申报。职工个人(项目牵头人)或基层单位工会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申报,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进行初审把关,将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项目汇总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报至市评审工作办公室(平台具体操作方式另行明确)。 同一人申报成果不得超过2项。 (二)审核。市评审工作办公室对平台所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核、分类、汇总;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初评。经专家初评后入围复评阶段的成果项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统一报送如下相关材料(报送日期另行通知): 1.《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汇总表》; 3.《合肥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申报表》及所附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评审工作办公室。(报送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市总工会大楼804室;联系电话:63532518;电子邮箱:gh3532518@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按照专家评审、实地考察、会议研究等程序,提出成果等级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认定。评选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政府通报认定。 四、激励措施 (一)研发补助。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由市政府发放研发经费补助,标准为:特等成果20万元/项、一等成果15万元/项、二等成果10万元/项、三等成果5万元/项、优秀成果2万元/项。 获评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及所在单位,可相应给予研发补助。 (二)荣誉激励。获评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特等成果、一等成果项目第一牵头人可作为“合肥市劳动模范”“合肥工匠”候选人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牵头人分别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由团市委授予“合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由市妇联授予“合肥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技能劳动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符合条件的其他获评项目牵头人由市总工会授予“合肥市金牌职工”荣誉称号。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强化监督,保证质量。申报创新成果的牵头人及其团队需保证成果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创性、真实性。经查实在申报和遴选、推荐、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规行为的,撤销成果认定和荣誉,追回证书和补助资金,并通报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要求,规范操作。推荐单位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时限、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 1.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docx 2. 合肥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3. 合肥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申报表.docx 合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合肥市总工会 2022年2月14日
开发区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新”产业发展补链延链强链,大力实施“双招双引”工程,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助力安巢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巢开管〔2019〕35号)、《关于印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加大基础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巢开管〔2019〕36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2021年度区级人才(团队)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个)数或设置数量 (一)高层次人才(团队) 1. 2021年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共遴选不超过10名,其中创新类领军人才6名左右,创业类领军人才4名左右,重点引进我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2.2021年“半汤英才”拟选拔不超过10名,其中创新类半汤英才4名左右,创业类半汤英才6名左右,遴选对象为长期在我区创新创业、直接服务于我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3.2021年区“产业创新团队”设置不超过10个,重点围绕我区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文化旅游、智能制造、信息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设置。 (二)高技能人才(团队) 1.2021年度区级技术能手认定10名左右。开发区内企业推荐申报人选,其从事的职业(工种)不能重复。 2.2021年度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1-3家。在开发区内企业建设申报的工作室中择优认定。 二、高技能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1.创新人才 申报“创新领军人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入选后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所急需的掌握重大项目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3)应在2018年1月1日之后来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2.创业人才 申报“创业领军人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的技术成果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创业经验并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于2020年1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企业已正式投产并有营销收入。 (6)来我区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来我区)。 (二)半汤英才 “半汤英才”的申报单位为区内各类企业(含研究院创新平台),不含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的合资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人选,申报人只能依托一个企业,且只能申报创新或创业半汤英才中的一项。 1.半汤创新英才 (1)主持重大科研项目、领导高层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的企业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企业科技创新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区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产业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在企业科技创新中起到关键作用,在业内有一定影响。 (3)在我区工作不少于3年(2018年1月1日前来区),其中在申报企业工作不少于1年(2020年1月1日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入选后必须为申报企业服务不少于5年。 (4)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半汤创业英才 (1)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入选后5年内,企业总部和主要生产基地不得迁出我区。 (2)为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本人持有企业20%以上股份,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处于全市领先地位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4)企业应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创办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 (5)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创新意识、团队组织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区“产业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生产实力,在同行业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优秀创新人才队伍;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科研条件,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2.创新团队申报的创新项目。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对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促进作用。属基础理论性、事业性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创新团队的组建要求 (1)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主导组建,一般由1名带头人和5名左右核心成员组成,其中本单位科研人员不少于一半。 (2)鼓励设立单位引进、集聚驻肥高校院所及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创新团队。 (3)组建的创新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团队成员应能力互补,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其中三分之二,并需明确1人协助带头人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4)团队申报时应组建完成并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4.选聘团队带头人的要求 (1)一般应从本单位技术骨干中选聘;本单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从持有本单位股权的国内外专家中选聘,或从与本单位有长期产学研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中选聘。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学术技术水平较高。 (3)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四)申报条件补充说明 优先支持经我区推荐申报入围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现场答辩或实地查看环节但最终落选的人才;已入选上述重点人才工程资助的人才不重复资助;申报区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不可同时申报“半汤英才”。 (五)附件材料要求 1. 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4)来安巢经开区前相关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创业或任职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8)公司章程;(9)商业计划书;(10)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1)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半汤英才” 半汤创新英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4)在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及学术期刊任职的证明材料;(5)代表性论著、承担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授权证明材料;(6)科研成果开发、转化及推广证明材料;(7)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申报的需提拱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申报企业科技创新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证明材料;(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半汤创业英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代表性论著、承担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授权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材料等);(5)企业主要知识产权证书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6)近3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7)企业信用等级、质量管理体系证书;(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区“产业创新团队”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企业资质材料;(2)企业科研实力和科研成果材料;(3)申报的创新项目预研有关材料;(4)团队带头人有关材料(身份、学历学位、职称、成果业绩等);(5)团队核心成员有关材料;(6)团队组建有关材料(如聘书、合同或协议、结构分析等);(7)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高技能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区级技术能手 在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生产岗位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获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2.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有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4.在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①在国家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奖,国家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50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30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30名,省级三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20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10名,市级二类技能竞赛获前10名,市级三类技能竞赛中获前10名;获区级职业技能大赛单项第1名。 ②被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聘为首席技师、首席工匠、技术大拿等,并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③在技术创新和技能人才培养方面业绩突出,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已获得过区级以上技术能手认定的人员不重复申报。近5年内有违法违纪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二)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开发区主导产业、传统技艺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选择具有开发区特色和传统的工艺技艺、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行业和职业,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为带头人,依托企业为载体创办。 1.技能大师的基本条件。技能大师指工作室的领头人,一般应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绝技绝活,并在生产、教学一线岗位上从事技能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不超过60周岁,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技术创新方面。有技术发明或技术革新成果,或利用所掌握的技能用于实际生产经营、教学,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或教学成果,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②技术攻关方面。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攻关或在职业教育课题研究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技术难题的。 ③带徒传技方面。积极传授技能技艺,带出的徒弟多、技能水平较高,为培养技能人才作出一定贡献的。 ④挖掘传承方面。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在挖掘、传承、创新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具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技能技术工作并具有一定技能业绩的复合型人才,领办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可参加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选。 2.企业建立工作室的基本条件 ①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 ②本企业技能人才比较密集; ③工作室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在岗员工,一般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员应达到50%以上; ④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 ⑤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并部分用于技能人才培养; ⑥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附件材料要求 1.区级技术能手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1)安徽巢湖经开区技术能手申报表;申报人员事迹材料(候选人的主要事迹以及为本企业、本行业做出的突出贡献;(2)取得的成绩;(3)曾获得的荣誉称号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申报人员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成果证明材料(查看原件后当场退还,需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申报人员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劳动合同与社保缴费证明。 2.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1)《安徽巢湖经开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2)申办报告,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安徽巢湖经开区+领办人姓名+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基本条件、成立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计划和主要方向等;(3)其他证明材料。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2021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单据,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学历、荣誉、技术创新等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新闻报道、宣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查看原件后当场退还,需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团队) 1.申报个人或团队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安巢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后可附重要证明材料,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总共不超过32页,报送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报简况表》报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汇总表》报电子版即可。 4.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高技能人才(团队) 1.申报个人或团队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安巢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白色铜版纸做封皮并胶装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要求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奋翔;电话:82811202;E-mail:465230555@qq.com 五、注意事项 相关奖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支出符合会计制度规定,保留相关原始凭证完整齐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凡有弄虚作假申报认定的,一经查实,撤销认定并追回奖补资金,申报单位3年内不得再申报区级人才奖补项目。 附件1-区领军人才申报书、简表及汇总表.doc 附件2-半汤英才申报书、简表及汇总表.doc 附件3-区产业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4 2021年度安徽巢湖经开区技术能手申报表.doc 附件5安徽巢湖经开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doc 附件6安徽巢湖经开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安徽巢湖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科技团队: 根据《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皖科〔2018〕1号)、《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实施细则》(合国资办〔2021〕37号),现将2021年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在合肥创办公司,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者应为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在合肥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2. 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原则上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合肥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科技团队领军人及其他股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 科技团队核心成员应不少于3名,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管理经验,有较好合作基础;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团队占公司股份不低于10%,且科技团队领军人持有其创设公司的股份; 4. 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5. 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出资不低于申报的市级扶持资金支持额度。‘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科技团队申报 2021年8月24日9时至9月22日17时,科技团队登录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选择申报用户登录,跳转至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用法人用户进行认证登录,认证通过后,跳转回合肥市科技服务信息平台门户,点击右上角“进入系统”按钮,进入科技业务申报平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点击“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按钮,选择“合肥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填写申报书并网上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于2021年9月22日下班前报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二)县区推荐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对科技团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给市科技局,于2021年9月29日下班前向合肥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处提交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推荐函(包含),及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 《合肥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 2. 团队人员材料: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 科技成果材料: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成果水平的材料;科技团队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等反映团队能力的材料。 4. 公司相关材料: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科技团队与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其授权机构签订的创业协议。 5. 出资证明材料:科技团队和社会股东现金出资证明;创办公司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资金支持到账证明(进账单)。 6. 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标注团队领军人、所在县区、申报单位名称)。 (三)评审支持 1.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委托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尽职调查。审定支持的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市扶持资金以股权投资或者债权投入的形式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2. 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取得良好绩效的,按照《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科技团队激励。 附件1:《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doc 附件2:项目推荐表样式.doc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滁州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 二、申报依据 (一)《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滁发【2017】9号) (二)《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滁办发【2017】6号) (三)《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暂行)》(滁办发【2017】6号)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科技团队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经济运行局)提出申请; 2、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需出具属地政府或管委会推荐函,连同团队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市基金办(市科技局,下同),电子版发至邮箱。 3、市基金办会同市城投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4、召开市天使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投资意见。 5、与确定投资的团队签订投资协议。 6、对确定投资的团队,同时推荐申报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滁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1); (二)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三)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科技成果水平的材料; (四)其他重要专利、软件著作权,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的重要论文,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团队成员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五)商业计划书; (六)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 (七)《申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承诺书》(附件2); (八)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苏滁园管委会推荐函(附件3); (九)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标注团队领军人及申报单位名称)。 五、相关要求 (一)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滁州市注册成立。 (二)科技团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推荐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全部资金,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并依照规定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曝光和披露,5年内不得申报政府各类补助资金。 (三)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经济运行局集中审核和推荐,市基金办组织评审和认定。各单位推荐上报截止时间7月20日。 附件1:滁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2:申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承诺书.doc 附件3: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项目推荐函.doc 附件4:《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暂行)》.doc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4日
园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要求,决定对2020年度高新区稳就业、促就业工作表现突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奖励表彰,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一)促进就业奖励:对园区企业(不含人力资源公司)当年净增就业人员达100人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技能人才招聘补贴:高新区大型用工企业在应急时段(1-2月、9-10月)或产能(订单)增加,经备案同意后,一次性招聘技能人才或实习生达100人,连续工作满3个月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实习生需购买商业保险),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招聘补贴,每个单位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不含人力资源公司);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促进就业奖励 1.申报条件:企业2020年用工人数净增100人以上。 2.申报材料: ①2020年度高新区促进就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0年12月和2019年12月社保核定单; 纸质材料:申报材料①-③一份,签字盖章; 电子材料:将①原始excel表、①-③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打包,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上传。 (二)技能人才招聘补贴 1.申报条件: ①大型用工企业: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认定标准,从业人员不少于1000人的工业企业。 ②企业在2020年1-2月、9-10月期间,经备案同意后,一次性招聘技能人才或实习生达100人,连续工作满3个月并交纳社会保险(实习生需购买商业保险)。 2.申报材料 ①2020年度高新区技能人才招聘补贴申报表(附件2);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0年12月社保核定单; ④招聘人员花名册(附件3); ⑤与实习生输送单位签订的用工协议; ⑥实习生工资发放凭证; ⑦实习生缴纳商业保险证明。 纸质材料:申报材料①-⑦一份,签字盖章; 电子材料:将①、④原始excel表、①-⑦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打包,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上传。 四、其他要求 1.报送要求:以纸质报送为准,仅系统申报不予受理。 截止时间:6月7日17:30 2.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从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对存在无营业收入、无税收缴纳、无人员社保、无固定场所等经营异常信息、违反承诺、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并列入信用记录;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2020年度高新区促进就业奖励申报表.xlsx 附件2:2020年度高新区技能人才招聘补贴申报表.xlsx 附件3:招聘人员花名册.xlsx 人事劳动局 2021年6月3日
各社区、新港工业园总工会,高刘街道工会联合会: 根据合肥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合肥市第七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合劳竞〔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评选范围 2019年以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和生产实践中,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开发、节能减排、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技术创新成果。重点聚焦全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创意文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装备及新材料、人工智能和其他类等重点产业链。主要范围如下: (一)设备、工艺改造中的创新成果; (二)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应用中的创新成果; (三)研发新工具,改进操作方法中的创新成果; (四)推进节能、减排中的创新成果; (五)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中的创新成果; (六)其他生产技术领域中的创新成果。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数量及条件 评选认定特等成果2项、一等成果5项、二等成果20项、三等成果40项、优秀成果100项(以上各等级成果,条件不具备时可不评满或空缺)。 特等成果: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具有核心自主产权,技术含量、成果质量水平高,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市场前景广阔。 一等成果: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具有核心自主产权,技术含量、成果质量水平较高,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市场前景广阔。 二等成果: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促进单位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等成果:在本单位生产技术领域具有独创性,促进了单位技术进步,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优秀成果:具有一定经济应用价值,被本单位采用推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创新成果有权属争议,且申报时尚未解决的; (二)创新成果完成人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论的; (三)创新成果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 (四)已获得过往届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优秀及以上等级成果; (五)其他不得参加申报的情形。 三、评选程序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工作由区总工会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受理申报、初审、汇总等工作;后期将统一上报至合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认定。 (一)申报。职工个人(项目牵头人)或基层单位工会利用网络平台传输的方式向区总工会申报。同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成果不得超过10项,同一人申报成果不得超过2项。 统一报送如下材料: 1.《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第七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汇总表》; 3.《合肥市第七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申报表》及所附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7月23日之前将电子档报送指定的邮箱、微信或QQ, 逾期不再受理。区总工会初审合格后通知各单位,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最迟于8月6日之前交至区总工会。 (二)审核。市评审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所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核、分类。 (三)评审。按照专家评审、实地考察、会议研究等程序,提出成果等级建议名单,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认定。评选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政府通报认定。 四、激励措施 (一)研发补助。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由市政府发放研发经费补助,标准为:特等成果20万元/项、一等成果15万元/项、二等成果10万元/项、三等成果5万元/项、优秀成果2万元/项。 (二)荣誉激励。获评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特等成果、一等成果项目第一牵头人可作为“合肥市劳动模范”“合肥工匠”候选人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牵头人分别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由团市委授予“合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由市妇联授予“合肥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技能劳动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符合条件的其他获评项目牵头人由市总工会授予“合肥市金牌职工”荣誉称号。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企事业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强化监督,保证质量。申报创新成果的牵头人及其团队需保证成果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创性、真实性。经查实在申报和遴选、推荐、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规行为的,撤销成果认定和荣誉,追回证书和补助资金,并通报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时限、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 1.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 合肥市第七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汇总表 3. 合肥市第七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申报表 4. 合肥市第七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申报表填写说明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1年5月24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劳动竞赛委员会、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励广大一线职工广泛开展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蓝领创新品牌,根据《合肥市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和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合政办〔2021〕3号),决定开展2021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以来,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围绕工作实际,立足岗位创新开展的“五小”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五小”活动主要指职工重点围绕提升产品、服务、工程质量和效益,改造落后的技术设备、不合理的工艺和过时的操作方法,推动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等开展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 二、评选数量及条件 (一)评定一等成果10项、二等成果20项、三等成果30项、优秀成果60项(以上各等级成果,条件不具备时可不评满或空缺)。 (二)申报项目应为2019年以来职工在“五小”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三)申报项目必须为职工创新成果,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四)申报项目经过实践验证,已产生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申报评选范围: 1.非直接参与项目的单位管理人员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创新成果; 2.已经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项目的成果; 3.已获评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优秀及以上等级的项目; 4.已申报合肥市第七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的项目; 5.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成果; 6.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成果。 三、评选程序 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工作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开展,下设评审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基层推荐的创新成果进行评选认定。 (一)基层评选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组织开展本地区、本产业(系统)范围内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择优向市评审办公室推荐申报不超过10项优秀成果。 (二)市级评选。市评审办公室按照专家评审、实地考查、会议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开展市级创新成果评选认定。 四、激励措施 (一)研发补助。由市总工会发放研发补助,其中:一等成果4万元/项、二等成果3万元/项、三等成果2万元/项、优秀成果1万元/项。 (二)荣誉激励。获评的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项目,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 符合条件的一等成果项目第一牵头人分别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由团市委授予“合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由市妇联授予“合肥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技能劳动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他获评项目牵头人由市总工会授予“合肥市金牌职工”荣誉称号。 五、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开展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是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培养工匠人才的重要抓手,是打造合肥“蓝领创新”品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评选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开展本地区(系统)评选工作,切实把本地区(系统)优秀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推选出来。 3.严格要求,规范程序。要严格执行推荐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成果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将撤销其等级认定并追回证书和资金补助。评审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监督,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对评选过程、资金补助等实施全程监督。 4. 强化责任,按时上报。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推荐申报材料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地点:市总工会大楼805室;联系人:陈慧;办公电话:63532665),申报材料电子版传gh63532518@163.com。 申报材料包括:1. 《2021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申报汇总表》一份;2. 《2021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3. 本级开展“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一份。 附件: 1.2021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申报汇总表.doc 2.2021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表.doc 合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合肥市总工会 2021年5月21日
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科技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引才引智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度省级引进境外人才项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引进境外人才项目根据省科技创新发展需要,资助境外人才来皖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产品研发、学科建设、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等活动。重点支持围绕“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平台建设,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引进能够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境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安徽省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法人单位。 (二)境外专家或团队人选应为外国国籍或港澳台人员,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省内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工作时间:专家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天;鉴于新冠疫情影响,鼓励项目单位探索利用离岸创新、远程合作等新模式开展引智合作。专家在华工作时间不足20天的,需提供远程合作等相应证明材料。 (四)鼓励境外专家长期来皖开展深度合作。 三、申报流程 (一)登录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点击人才类项目,项目计划申报,创建新项目,点击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资助类型”选择“省级资助”。如无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申报。 (二)各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外专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不合格的,退回修改。如果初审通过,及时在线上传初审意见及签字盖章扫描件。 (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由各市科技局、相关单位外专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外专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项目单位据实填写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项目单位围绕同一个研究方向或工作内容开展的合作项目,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申报,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 (三)项目单位须与专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工作协议,资助其工薪或报酬,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四)入选项目资助金额由省科技厅根据项目单位聘请专家层次、来皖工作时间、数量、预期效益等分层级确定。 (五)项目单位应按照国际惯例,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7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和《合肥市博士后经费资助使用实施细则》(合人才〔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合肥市博士后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费项目及标准 (一)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经费按《合肥市博士后经费资助使用实施细则》(合人才〔2019〕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补助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补助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 科研活动项目资助经费按20~50万元标准,资助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科研项目。 二、申请对象 (一)生活补助申请对象 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并经国家、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进站手续。 (二)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申请对象 各设站单位原则上结合实际遴选1个博士后进站选定的课题(项目)进行申报。已获得过合肥市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生活补助申报材料 1.《合肥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文》(复印件);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按次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二)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申报材料 1.《合肥市博士后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2); 2.博士后进站选定课题项目相关材料(开题论证、项目任务书等);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文》(复印件); 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按次序胶印成册(一式2份)。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单位)对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博士后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附件4)。 (二)核对初审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核对初审,对材料(包括excel电子版表格等)有误或条件不符等情况,不予通过;对审核通过的材料,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对设站单位报来的excel电子版表格进行梳理汇总,分别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和《博士后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各一份,并加盖公章,连同excel电子版汇总表材料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三)评审资助 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生活补助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办理资助手续;对申报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的项目组织答辩和专家评审,按评审结果择优分档资助。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设站单位要统筹好时间,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经费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承诺书》(附件5),不受理兼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经费申请。 (三)申请第三年度生活补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站满3年(含)以上,并提供延期协议等在站证明材料。 (四)各设站单位应提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所有申报材料于2021年6月18日前集中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市人社局1305室),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材料。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rsj.hefei.gov.cn)下载。 附件: 附件1:合肥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合肥市博士后工作站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3: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博士后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承诺书.doc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培养更多人才,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和创业激情,加快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助力六安打造成人才发展的高地、产业培育中心、区域创新之城。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六发〔2016〕44号)现就第四批六安市拔尖人才和六安英才人才项目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程序 推荐选拔第四批六安市拔尖人才、六安英才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六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六人社秘〔2017〕247号)、《六安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六人社秘〔2017〕2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数量 第四批六安市拔尖人才选拔40名左右,六安英才培养计划选拔20名左右(创新英才遴选5名左右、创业英才遴选15名左右)。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第四批六安市拔尖人才和六安英才人才项目推荐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涉及市内单位,也涉及驻六单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贫困地区人才,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切实把本地本单位的各类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 2、搞好宣传发动。要广泛宣传有关文件精神,使各类优秀人才明确选拔工作的部署安排、条件和程序;要注意把拔尖人才等重点人才选拔工作过程,与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结合起来,树立积极的导向,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严格程序标准。各级各单位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对照人才项目选拔标准条件,申报对应人才项目,符合多类人才项目选拔标准条件,可同时申报。申报、推荐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 4、对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审查情况及推荐人选的排序情况等,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各类人才项目分别报告。 (2)填报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由申报人亲自填写。本次市拔尖人才等重点人才项目的相关文件及附件资料请从六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有关制式表格。 (3)提供附件材料。申报人员需提供其奖项、业绩等重要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代表性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著作复印封面、序言(前言)、目录、后记、版权页等。管理型人才报送有关经济效益的报表和财税、统计部门的证明。凡获得各类奖励的,以近5年内颁发的奖励证书为依据。同一个项目在不同层次获奖的,以最高层次获奖等级为准;同一层次两次以上获奖,以最后一次获奖等级为准。集体获奖的(多人使用同一等次奖项申报的),应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2名)。推荐人选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主要论文等材料,要随复印件一并报送,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须注明“该件系原件复印,与原件内容一致。”)与上述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印件材料不退回。 (4)请各县(区)、市直主管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务必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相关申报表格和附件材料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径送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请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综合报告一份(单位提供)、表格一式两份(一份随附件装订,一份单独提供);附件材料仅需一份,一律用A4纸正反面印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①目录,②申报表,③代表性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④其他,含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分别装订,⑤申报人选汇总表。 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推荐报告一份。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书)》word版,《申报人选汇总表》excel版。 联系地址: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237000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的原则,制定我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背景 经摸排,截至目前,全区28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员工(含劳务派遣)约12万人,省外员工约2.15万人,省外员工春节返乡流动后将对我区节后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带来巨大压力。 二、工作措施 1.落实包保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向企业宣传省、市、区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发放《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大企业员工朋友们的一封信》(见附件),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包保工作。(牵头单位:各包保单位) 2.发放留工稳产津贴。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户籍地在省外的员工,鼓励其春节期间留在合肥,并对在岗参与生产、培训的省外留肥的员工(留肥人员占全部省外人员比例不低于30%)给予一次性2000元津贴。各企业要参照制定本企业留工稳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并在法定的加班工资等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省外留肥员工不低于500元/人的配套津贴。(牵头单位:经贸发展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三、政策申报时间及流程 留工稳产津贴由在经开区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一进行申报,资金经审核公示后拨付至企业,并由企业应在收到资金后3个自然日内发放至员工个人。 留工稳产津贴分两阶段发放,第一阶段于春节前预拨50%(1000元/人),申报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于春节后核拨剩余50%(1000元/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月23日,第一阶段没有申报的企业不再受理,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包保小组受理,由包保小组现场初审签字确认后,交区经贸发展局汇总复审后报区人事劳动局,区人事劳动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评审小组进行审定。审定完成报管委会审批通过后,将预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第二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包保小组受理,由包保小组现场初审签字确认后,交区经贸发展局汇总复审后报区人事劳动局,区人事劳动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评审小组进行终审,审核结果在经开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管委会审批通过后,将剩余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政策资金申报流程图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第一阶段: 1.企业留工稳产实施方案; 2.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政策预拨资金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省外员工花名册; 5.省外员工社保信息或其他用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企业共同出具的用工证明、实习单位和企业共同出具的用工证明); 6. 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 7.省外留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政策预拨资金承诺书。 第二阶段: 1.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政策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 4.省外留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2月18日、2月27日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5.省外留肥员工社保信息或其他用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企业共同出具的用工证明、实习单位和企业共同出具的用工证明); 6.申请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政策资金承诺书。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五、申报注意事项 区经贸发展局、人事劳动局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条款进行解释,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 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3年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事项 方案中所涉及的春节期间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享受留工稳产津贴的省外留肥人员指一线工人。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留工稳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控我区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与稳工稳产全面推进。
意义:补贴 0.1-0.3万/人 条件:获得技工及以上资质,补贴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