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上工业中小企业:
根据《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霍经信[2020]12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申明,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程序
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对照《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县经信局,由县经信局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汇总、初审和认定。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申明。
2.已获得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在本次申报企业范围内。
3.经认定公布的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请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县经信局中小企业股。
附件:
1.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3.霍邱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