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六市知秘〔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项目为2020年度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奖补项目。其中,在2020年1月1日至11月17日间获得的,按《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执行,奖励资金由市、县(区)二级财政兑付;在2020年11月18至12月31日间获得的,按《六安市关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若干措施》政策执行,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兑付。
二、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2020年度六安市知识产权有关政策项目申报须知》规定的内容办理。申报主体填写《单位(个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人奖励的填写《职务发明人奖励申请表》;申报代理机构奖励的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项目汇总表》;申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补助的填写《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知识产权担保机构奖励申请表》、《知识产权担保机构奖励项目汇总表》;申报发明专利运营奖励的填写《发明专利运营奖励申请表》《发明专利运营奖励项目汇总表》;申报企业专利联络员奖励的填写《专利联络员奖励申请表》;申报优秀专利联络员的填写《优秀专利联络员申请表》。
三、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申请表加盖公章(或签名)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原件由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退还。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