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铜陵经开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铜数综〔2022〕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铜陵市大数据企业申报范围 在铜陵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且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具体包括: 1.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2.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3.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二、铜陵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县区初审。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对申报企业真实性进行核实。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重点核验企业填报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见附件3)并报送市数据资源局。 3.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市数据资源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由市数据资源局向企业颁发“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对通过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需再提供申报材料,直接认定为铜陵市大数据企业。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于11月30日前完成初审并将推荐企业名单(附件3)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字经济发展科。 2.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并按照要求填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要组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初审,对未认真履行初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数据资源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处理。 2.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上报虚假数据、信息、材料等。 3.组织和参与培育认定的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4.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数据资源局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它辅助工作。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确保培育认定工作廉洁、规范、公正。 5.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培育,对符合市大数据企业条件的企业要认真辅导其按照规定申报,对暂时达不到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其培育指导并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对经认定的市大数据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兑现有关培育和奖补政策,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附件: 1.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 2.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模板 3.铜陵市大数据企业推荐意见汇总表(模板) 2023年11月7日 相关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1).doc
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铜政办〔2023〕4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科研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事项及条款 1、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对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铜转化、产业化的(或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的),按2022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金额的20%、最高50万元给予补助。 2、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还清专利权质押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企业,按一个贷款周期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20%、最高20万元给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填报 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25日前登陆“铜陵政企通”平台(http://www.tlmqzj.com),点击进入对应的“申报事项”,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同时填报《铜陵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扫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如下: 1、申报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含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补助)事项,需上传技术交易合同或协议、付费发票、银行对帐单等凭证。 2、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事项,需上传《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还本付息凭证。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准确、真实。 2、各县区、铜陵经开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享受政策补助的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铜陵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中所列要求和条件,已被认定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企业参与评价,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各县区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情况将纳入市对县区考核。 2、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于10月18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及时与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 3、请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并按要求做好实地核查,于10月23日前将推荐行文及汇总表(附件2)报市经信局。 附件: 1、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2023年10月8日 阅读原文
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双招双引”首位工程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皖科〔2018〕1号)、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铜发〔2016〕32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办〔2017〕116号)精神,2023年度我市将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的方式,支持一批国(境)内外、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铜陵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并于近期正式启动2023年度科技团队申报工作。现将《铜陵市2023年度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铜创新创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新引进科技团队任务数 2023年度新引进团队任务数10个以上,其中各县区、铜陵经开区新引进科技团队任务数如下:枞阳县2个、铜官区2个、义安区2个、郊区1个、铜陵经开区3个。 二、申报工作时间步骤 (一)2023年9月14日,启动本年度科技团队申报工作。 (二)2023年9月25日前,拟申报扶持的科技团队按照公告规定向所在县区、铜陵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2023年10月13日前,由各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区”)对申报团队开展项目评审、现场考察(尽职调查)等工作,并由各县区投融资平台对申报团队完成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工作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同时须附县区扶持资金到位证明。 后续申报省级科技团队扶持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由市科技局会同各县区及市财政局、市国控集团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按照全市“双招双引”首位工程的决策部署,强化主体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文化旅游、智能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和食品加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6个重点产业链,积极招引科技团队来铜创新创业,确保完成年度科技团队招引目标任务。 (二)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市级科技团队申报、项目评审、现场考察(尽职调查)、投融资平台投入手续等环节工作。 (三)要加强各环节指导服务工作,优化环境氛围,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支持优秀科技团队创业项目的培育发展,提高科技团队申报质量。 附件: 1、铜陵市2023年度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铜创新创业公告 2、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办〔2017〕116号) 2023年9月14日 阅读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省科技厅现面向全省征集新能源汽车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技术需求。 一、填报要求 征集的技术需求应聚焦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关键零部件、关键设备、关键材料、核心工艺等技术短板,主要技术指标明确、量化、可考核,对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上下游产业链创新能力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紧迫性、必要性、可实现性突出。 二、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21日前将附件《新能源汽车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表》报铜陵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电子版发电子邮箱即可。 咨询电话:0562-2833433 电子邮箱:tlskjjgxk@163.com 附件:新能源汽车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表 2023年9月5日 附件 新能源汽车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表 需求名称 重点领域 □动力电池 □驱动电机 □电控技术 □车规级芯片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 □智能驾驶 背景意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在我省产业创新中的紧急性和紧迫性;技术创新水平(对于进口替代,提出对标国内外产品型号及在国内外市场占有情况);项目研究内容及路线;提出明确且可量化、可考核产业化指标(研发新产品中试及在行业骨干企业应用、销售额、税收等)。(400字左右) 攻关目标 预计达到的目标(技术指标、产业化指标)(200字以内) 研发内容(选填) 技术路径、技术方案要点等。(400字左右) 预期标志性成果及水平 从引领性技术储备和突破、国产化替代、成果产业化应用等说明预期标志性成果。(200字左右) 技术先进水平 □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 攻关成果性质 □实现进口替代 □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 对标单位及产品(型号) 国别____单位____产品型号____(如有,请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 核心技术参数 (3项以上) 对标产品(技术): 研发产品(技术): 攻关时限 □2年 □3年 建议研发总投入 (万元) 总投入 万元,其中申请省补助 万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简介:重点填写研发经历、主要成果、技术述评和管理能力等 牵头承担单位 牵头项目承担单位简介(400字左右) 可依托的攻关单位、企业、平台或人才团队 1.单位: 2.企业: 3.平台: 4.人才团队: (选填其中可潜在攻关的技术力量) 攻关成果潜在的应用单位 填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各县区、经开区政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色公司;铜化集团: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等四个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涉企扶持政策兑现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2023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审核类”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由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归口管理的“审核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16日前通过“铜陵政企通”平台(http://www.tlmqzj.com)填报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县区政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中央、省、市属企业通过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申报。 县区政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会同县区财政部门于2023年8月26日前分别向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报送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由市商务局归口管理的“审核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16日前通过“铜陵政企通”平台(http://www.tlmqzj.com)填报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含承诺书(附件5)、2023年度市级外贸促进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6))及部分政策所需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认真填报基本信息、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二)市民促局提供技术服务支持、联系方式:方工,18355169618,0562-5111077; (三)各县区、园区应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四)各县区政策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 附件1 2023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 2023年度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4 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doc 附件5 承诺书.doc 附件6 2023年度市级外贸促进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7 铜陵市“政策兑现通”系统(企业版)操作手册.doc 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铜陵市财政局 铜陵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2023年8月1日
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通信运营商,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铜陵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更好服务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有效发挥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专业支撑作用,加快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现面向社会征集铜陵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拥有一定数量且已实施完成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案例,并具备在铜陵市内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 (三)满足我市铜基新材料、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绿色建材等主导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 二、申报类别 (一)咨询诊断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规划、诊断评估、技术标准、软件使用培训等服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 1. 具有完善的企业服务体系,拥有行业知识库和专家库,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咨询诊断报告。 2. 能够整合数字化转型生态伙伴资源,为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提供供需对接服务。 (二)工业大数据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规划、采集、预处理、存储、分析挖掘、可视化和智能控制等服务商。 1. 能够根据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通过开展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项目交付等相关活动,帮助企业挖掘数据价值,促进产品创新,提升经营水平和生产运作效率,拓展新型商业模式。 2. 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提供模块化、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具备根据企业需求和项目特性开展个性化定制和二次开发的能力。 (三)工业软件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部分或整体工业软件解决方案服务商。 1. 能够帮助企业打通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仓储物流等各个环节,实现数据“可视、可管、可控、可用”,促进生产制造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和全程优化。 2. 具有较成熟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计算机辅助工程软件(CAE)、制造执行系统软件(MES)、高级计划与排程软件(APS)、仓库管理软件(WMS)、订单管理软件(OMS)、运输管理软件(TMS)等产品应用服务能力。 3. 能够为企业提供降低成本、优化产出、减少能耗、升级产线等方面的解决方案,促进企业高效率数字化转型。 (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制造装备、自动化控制、工业软件等技术以及系统实现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生产线、车间、工厂集成应用服务的供应商。 1. 具备智能制造咨询规划、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运维服务等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能够根据企业智能制造需求,提供智能装备、工业软件等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2. 进行方案设计时,应具有模块化、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并具备个性化定制的能力,对企业需求进行功能、周期和造价等确认。开展项目实施时,能根据企业需求在协同设计、系统建模、大数据分析、工艺仿真、数字化交付等方面提供相应服务,有效管理各实施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 (五)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应用、平台建设及应用等服务商。 1. 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需求,围绕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应用、平台建设及应用等,能够提供评估规划、建设运维、应用推广等方案和服务。 2. 能够根据企业、行业、产业特点及发展需求,针对性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举措,指导企业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帮助企业实现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的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应急响应、安全运维、安全防护等服务商。 1. 面向工业企业提供专业性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服务,通过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应急响应、安全运维、安全防护以及数据分类分级等技术服务,满足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及防护需求。 2. 具有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具备国家相关机构评价认可的资质,能够帮助工业企业实现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和防护目标。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请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审核后一并报市经信局,符合条件的市外服务商或市直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经信局申报。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 (二)专家评审。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服务商进行评审,确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 (三)公示发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研究确定后,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并纳入铜陵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加大宣传推介,组织供需对接。 (四)动态管理。铜陵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将参照服务成效评价结果和企业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和补充。对服务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进入失信黑名单的服务商,将公开通报和取消入选资格。 附件1.铜陵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doc 附件2.铜陵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doc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铜科〔2021〕12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年市科技孵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项目 申报主体为铜陵市范围内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孵化器内注册运营不超过54个月的在孵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铜陵赛区比赛获奖企业。本次申报均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认定或审批下达的事项,具体支持项目如下: 1.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孵企业获得国家级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省级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每项奖励5万元。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孵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对所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5万元/家给予一次性奖励。 3.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铜陵赛区获市级奖的企业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累计知识产权:在孵企业当年获得各类知识产权累计数量达5件、10件、20件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全部在孵企业当年获得各类知识产权累计数量达30件、50件、100件的,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知识产权包含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专用权、植物新品种等。 5.优质在孵企业:评选优质在孵企业10个,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6.大型赛事活动:举办经市政府或市科技局批准的大型创新创业活动或赛事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审核认定后,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注:申报在孵企业应为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1.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报:只需填写附件1,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由市科技局统一复核。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和大型赛事活动补助申报:只需填写附件2,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由市科技局统一复核。 3.累计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报:在孵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需分别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提供一份知识产权获得情况表(附件4), 提交材料时须携带证书原件,查验无误后原件退还。 4.优质在孵项目资金申报:需填写附件3,并按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受理方式:各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孵化器运营单位审核、盖章、汇总后统一报送。 受理时间:2023年8月11日前工作日9: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中科大创业园D座一楼企业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办公室。 附件: 1.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申请表(企业类) 2.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申请表(科技企业孵化器) 3. 铜陵市优质在孵企业申报表 4.知识产权获得情况表 附件: 关于申报2023年度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2-3-4 下载 2023年7月17日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技能人才促进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带徒传技等作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试点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9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铜都英才计划”全面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实施意见》(铜发〔2019〕3号)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铜人才〔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带徒传技搭建平台,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2023年,建设5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一)设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师或高级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实践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之一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技工(职业)院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学校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制度;师带徒氛围浓厚,与企业联系紧密,校企合作卓有成效;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已获得过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扶持的技能大师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产出要求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 (二)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 (三)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四)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 (五)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资金安排 依据中共铜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人才铜聚”行动计划》的通知(铜人才【2023】5号),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 五、申报程序 创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企业申请,经所属县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职业院校及省、市属企业直接申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候选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实行无记名票决制。评审全过程接受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监督。拟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发文确认。 六、创建进度 创建企业或院校按要求填写《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连同实施方案和拟选大师资格及业绩材料,一并于7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经认定的创建企业或院校,9月底前挂牌并开展工作。 七、有关要求 创建企业或院校组织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要综合考虑企业或院校的规模、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大师数量和工作积极性。大师的工作内容要符合企业或院校自身发展需要,要有具体的工作项目,能切实解决一线生产或教学技术工艺难题,推动技术工艺创新。大师的工作要与技能人才培养相结合,为青年职工向名师学习、提升技能、参与创新提供机会。 附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阅读原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现就申报2023年度铜陵市涉企知识产权项目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上年度涉企知识产权项目,包括: 1.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免申报); 2.经市知识产权局备案,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免申报); 3.获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非免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5月31日,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书面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免申报类项目 登录铜陵市“政企通”平台提交申报信息。 (二)非免申报类项目 1.申报材料 a.获得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需填报《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项目奖补申报表》(附件1),办理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需填报《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奖补申报表》(附件2)。以上项目申报表需要县区市场监管局盖章; b.营业执照或机构设立文件; c.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d.项目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查看原件,受理复印件。 2、其他要求 申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项目补贴的企业,除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商标注册证费用发票。商标注册权利人、代理合同签约人和发票购买方名称三者必须统一。 四、受理方式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服务科。 五、不予奖补申报情形 1.不符合申报条件及奖补范围的; 2.未按规定填写项目申报表,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行为黑名单的; 4.不得获得奖补的其他情形。 附件1: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补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奖补申报表.doc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铜陵市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为对象,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数字农业工厂,开展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实现精准管理,促进节本增效。 二、主要任务 2023年,我市支持建设数字农业工厂4个,其中枞阳县2个、义安区1个、郊区(含普农)1个。 (一)数字种植业工厂(农场)。根据种植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配置生长环境和生物本体监测、环境远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视频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加装北斗导航、远程运维、智能驾驶系统、自动作业、作业过程自动测量等智能化设备,实现耕整地、播种、施肥、施药、收获等过程精准作业;建设采后商品智能化处理系统,配置清洗去杂、分级分选、计量包装等一体化智能设备,实现采后处理全程自动化;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 (二)数字畜牧业工厂(牧场)。根据养殖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建有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系统,配备畜禽圈舍通风、温控、光控、消毒、环境监测、视频监控、粪便清理等设施设备,实现饲养环境自动调节;建有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系统,配置电子识别、自动称量、精准上料、自动饮水等设备,实现精准饲喂与分群管理;配置畜禽疫病移动巡检、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监测预警等设施设备,实现对动物疫病的诊断预警;配置产品收集系统,实现集蛋、挤奶、包装等自动化;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三)数字渔业工厂(渔场)。根据养殖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建设在线环境监测系统,配置养殖水体、大气环境等传感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水体和大气环境的实时监控;配置自动增氧、饵料自动精准投喂、循环水处理控制、尾水处理、产品捕捞、网箱升降控制等设施设备,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配置病害检测设备,构建水产类病害远程诊断系统;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三、资金奖补 (一)奖补对象。在本市注册,且在前述县区区域内完成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任务,并在6月10日前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验收,且率先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合格的农业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奖补标准。按照先建后补的程序,验收合格的,依据项目审计结果,对数字农业工厂项目软硬件设备设施投资额(不包括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非数字化装备)超过20万元的,奖补20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辖区内数字农业工厂项目储备、业务指导、典型选树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项目备案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确保数字农业工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及时验收公示。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于6月10日前要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项目验收,接到书面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要第一时间在县区农业农村局或县区政府网站公示。 (四)及时兑现奖补。公示无异后,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拨付项目资金报告,附项目验收报告及其台账资料、项目审计报告,并按照补助资金标准,及时组织填报《免申报兑现政策(项目)基本信息表》,兑现补助资金。限期内未率先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的项目,以及已享受过数字农业奖补的项目,不予奖补。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3日
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强化质量管理,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根据《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铜政〔2018〕7号),我市组织开展第九届铜陵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3年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和证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且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关体系认证,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3.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4.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申报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等政策的;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近三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及重大有效投诉的; 4.近三年产品在国家、省和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严重不合格的; 5.近三年发生偷税、漏税等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6.法定代表人有职务犯罪记录的; 7.未聘任首席质量官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所有材料以A4纸装订于一册,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列出材料目录和对应的页码。沿长边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组织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组织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https://scjgj.tl.gov.cn/)“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第九届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下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本地区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组织参评铜陵市市长质量奖,通过组织开展和参与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如实申报。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申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严格把关。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加评审。 (四)严守纪律。参与铜陵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借评审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借质量奖评审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地 址:铜陵市太平湖路和木鱼山路交叉口 电子邮箱:tlszlfzj@163.com 附件:第九届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铜陵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附件:铜陵市第九届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下载.doc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动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根据《铜都老字号认定规范》、《铜工艺“铜都老字号”认定规范》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二届"铜都老字号"认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铜都老字号"认定工作,对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扩大品牌影响、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区商务部门认真研究《铜都老字号认定规范》、《铜工艺“铜都老字号”认定规范》等具体标准,切实做好老字号认定推荐工作。 二、加强宣传,认真梳理。县、区商务部门要深入挖掘辖区内老字号资源,广泛宣传政策,要积极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的优势,推动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申报。 三、按时报送,规范管理。县、区商务部门将初审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要求祥见附件)于7月28日前统一报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附件: 附件1.铜都老字号申报表 附件2.铜工艺“铜都老字号”申报表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引领带动全市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集聚,为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决定开展2023年“铜都英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参评人应在我市产业创新等重点行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产业创新类。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等我市六大重点产业领域,负责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任务并取得一定创新成果;或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在企业科技创新中起到关键作用,领衔开发的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二)科技创业类。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在我市创办科技企业(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能力,企业拥有核心技术产品,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较好。企业注册距申报时间一般不超过8年,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 (三)经营管理类。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担任高管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不含国有企业中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的领导人员),从事战略管理、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生产管理、市场营销或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工作,能够为企业经营管理带来重大提升,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产业技能类。职业技能水平在本市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掌握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技术方法、绝招绝技;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创新成果或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乡村振兴类。包括农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农业技术人才要求长期从事农业技术研究或推广工作,专业理论功底深厚,科学实践能力强,在实践中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实用人才要求投身农业发展一线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示范辐射带动能力强、社会认可度高。 (六)教育体育类。包括教育教学人才和体育人才。教育教学人才要求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水平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体育人才应为在体育运动技能教学、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和取得突出成绩的运动员。 (七)卫生健康类。面向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在职人员,具有丰富的临床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验,科研攻关能力强,在同行中享有较好声誉,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市内同专业学科领先水平。 (八)宣传文化类。从事文学艺术、新闻采编出版、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一线工作,具有一定的创作成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九)其他类类。在社会工作、金融、法律等其他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 “铜都英才”评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不唯论文、职称、学历、奖项、资历、身份,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主要评价标准,注重社会公认。同等条件下注重向基层和产业一线人才倾斜。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获评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市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市级以上人才荣誉的,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数量 2023年“铜都英才”评选人数不超过50名,其中:产业创新类12名左右,教育体育类、卫生健康类各6名左右,科技创业类、经营管理类、产业技能类、乡村振兴类各5名左右,宣传文化类4名左右,其他类2名左右。40周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应占有一定比例。 三、评选程序 “铜都英才”实行分类评选,每人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评。评选按组织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会议审定等程序进行。组织申报按属地管理及人事管理权限分工,县区(市经开区)企事业单位人选,由县区(市经开区)组织部门组织申报,并进行资格初审;中央、省驻铜单位和市属单位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申报,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推荐由市主管部门负责,其中,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由市科技局负责,经营管理类由市经信局负责,乡村振兴类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教育体育类由市教体局负责,卫生健康类由市卫健委负责,宣传文化类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产业技能类、其他类由市人社局负责。 四、政策待遇 人才入选“铜都英才”后,由市委、市政府授予“铜都英才”荣誉证书,任期两年内一次性给予2万元津贴补助,享受“铜都英才卡”专属服务。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铜都英才”评选工作,广泛发动符合条件人选申报,申报材料请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市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同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成果、荣誉,主持的项目、课题及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属科技创业、经营管理类人才的,须提供反映本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材料),附件材料与申报书合并成一个文档报送(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总页数不超过30页)。申报书电子档可通过铜陵先锋网、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申报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如发现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参评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铜都英才”申报书.docx 中共铜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科局、郊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铜政办〔2021〕11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为依法在我市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信用记录,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且在某一领域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2022年度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二、产品条件 1.产业方向明确。重点为新材料、集成电路与半导体、5G与大数据、新型电子元器件、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符合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产品。 2.技术创新明显。产品涉及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有较大突破;或者应用新的技术和设计方法,对原有产品进行改进,性能指标有较大提升。 3.知识产权明晰。产品及相关技术应获得国家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临床研究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 4.转化应用成熟。已完成中试,能够批量生产的样品原型、原机或小批量试制并经用户试用的产品。通过具有相应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评估,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和需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 5.市场潜力显著。首次投放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对相关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近2年,已获批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安徽省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的产品;已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项目验收的产品,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自愿申请,可直接认定为创新产品。 三、材料清单 申报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标注*的为选报材料): 1.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申报书(附件1); 2.产品其他相关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用户试用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 3.承诺书(附件2); *4.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企业2022年度研发费用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说明:若选报材料申报企业未报送或未全部报送,相关企业财务指标数据我局将协商税务部门获取。 四、申报程序 1.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认定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装订要求:以认定申报书第一页作为封面,按照材料清单顺序胶装成册,建议编制目录清单,A4纸双面打印。 2.受理时间。为方便企业申报,2023年,创新产品申报工作将实行常态化申报、分批评审认定方式。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后续批次截止时间将根据材料受理情况另行通知。 3.受理流程。每批次材料受理后,市科技局将按照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纳入创新产品认定名单。 2023年3月22日
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2023年修订稿)(铜经信中小企〔2023〕39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要求,现就2022年度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2022年度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认定办法》文件规定为准,并对以下事项予以明确: 1、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成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之前)。 2、2022年度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年实缴税金及社保缴纳额之和15万元(含)以上。(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 3、2022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以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期间费用明细表所列研发费用为准) 4、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所得税不得连续为零,2022年度社保缴纳额不得为零。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的企业所得税为零、因享受社保减、免、缓、退等政策导致的社保缴纳额为零的企业除外。 5、申报企业须为2023年度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库入库企业(以《关于公布2023年度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入库企业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函〔2023〕17号)文件为准)。 6、已获得2013至2021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再次申报,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申报。 二、认定数量 以竞争性方式共认定不超过30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2022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采取纸质申报形式。 1、申报企业将《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认定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其所属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正式行文推荐。 3、市经信局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进行评审打分,并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形成初审意见,报经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拟认定意见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予以认定为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申报要求和时间 1、企业需如实填报和提供申请资料,如发现虚报、谎报等行为,取消该企业2023年度市经信局系统内一切有关资金支持的申报资格。 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申报企业资料及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附件: 1.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2.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 3. 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023年3月13日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21〕154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库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1、新进入库企业 企业自愿基础上,凡符合入库基本条件,应入尽入。 2、拟调整出库企业 ①目前已消亡的在库企业; ②在库期间发生生产死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企业; 二、调整流程 1、新进入库企业 企业填写《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拟入库企业申请表》(附件1),将盖章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其所属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县区进行审核后,汇总填写《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拟入库企业汇总表》(附件2)。 2、出库 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在库企业进行核查,填写《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拟出库企业汇总表》(附件3)。 三、调整工作要求 1、企业需如实填报申请资料,如发现虚报、谎报等行为,取消该企业入库资格及当年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2、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应报尽报,避免出现企业因不在培育库丧失2023年国家、省、市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3、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3年1月10日将企业申报资料、汇总表及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附件: 1、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拟入库企业申请表 2、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拟入库企业汇总表 3、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拟出库企业汇总表 2022年12月30日
县(区)科技局、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铜办发[2021]1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柔性引才补贴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铜陵市注册的企业。 2.柔性合作对象应为铜陵市以外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 3.开展柔性合作的,需与对方签订工作合同,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效。 二、申报年度及补贴标准 申报年度: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实付柔性人才计缴所得税劳务报酬30%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人才最高补贴10万元。 三、申报渠道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电脑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铜陵分厅,进入“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tl.ahzwfw.gov.cn/bog-bsdt-ds/static-ds/rcythfwpt.html 2.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在手机端登录皖事通,进入“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工作合同。 2.身份证明、学历学位或职称证明。 3.企业给付个人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报酬(银行流水)。 4.人才引进后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县(区)及经开区科技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真正做到“应申尽申,应报尽报”,确保柔性引才补贴“应享尽享”。 2022年12月6日
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根据《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铜科〔2021〕35号),现就征集2022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先进结构材料、集成电路与半导体、5G和大数据、高端装备、精细化工、资源环境、现代农业及其他省市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除应符合市科技重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我市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核心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需求研发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市财政资助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 4、发榜方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须达到2%以上,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1、项目征集。发榜方填报《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2022年度)》(见附件1),并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起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11月14日(9:00—17:00)报送市科技局创新发展与资源配置管理科(铜陵市石城大道92号科技大厦七层),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在2022年11月17日前登陆“铜陵政企通”平台(http://www.tlmqzj.com),点击进入对应的“申报事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2022年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分别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后,再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夹上传)。 2、榜单发布。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经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审议后,通过市科技局官网、铜陵先锋网等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申报材料 1、《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2022年度)》; 2、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4、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 5、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企业2021年度研发投入相关佐证材料(以企业2021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为准,统计部门“一套表”数据可做重要参考); 7、2020、2021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支持方式 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市财政以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不低于100万元/项配套支持。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2022年度) 科研诚信承诺书
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19〕95号),现就2022年铜陵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运营主体运营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入驻基地的正常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不少于15家。 (三)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数以2021年平均人数为准且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各申报主体需按辖区所在地申报,不得跨区域。 二、认定数量 (一)以竞争性形式新认定(不含重新申报)不超过2户铜陵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截止2022年7月,三年有效期满的市级示范基地,须按新认定程序重新申报。凡未重新申报,或经重新申报后,评审未通过的,有效期满后,自动取消其市级示范基地称号。重新申报的市级示范基地不占所在县区的名额。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示范基地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铜陵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1、申请报告书(见附件2); 2、铜陵市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3); 3、铜陵市示范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见附件4); 4、铜陵市示范基地服务情况表(见附件5); 5、运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年度财务“三表”(签字、盖章); 6、运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它材料; 8、承诺书(见附件6)。 (二)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做好所推荐的示范基地服务业绩、满意度测评工作,填写测评情况表(见附件1),每个县区不超过1家。 (三)市经信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按照《铜陵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分标准》(见附件7)打分,择优确定拟认定的基地名单,经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公示,最终确定认定的示范基地名单。 四、申报要求和时间 (一)申报单位需如实填报和提供申请资料,如发现虚报、谎报等行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 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的示范基地测评情况表(加盖公章)、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铜陵市示范基地推荐表 2. 申请报告书 3. 铜陵市示范基地申请表 4. 铜陵市示范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 5. 铜陵市示范基地服务情况表 6. 承诺书 7. 三年有效期满市级示范基地名单 8. 铜陵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分标准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