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特色商业街区:
为适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推进特色商业街高质量发展,根据《合肥市特色商业街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合肥市特色商业街”推荐认定及动态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一轮“合肥市特色商业街”申报推荐
一是认真组织申报。请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认定办法要求,组织辖区环境设施好、消费热度高的特色商业街区积极申报。申报的街区按照认定办法要求,认真准备申报书(格式参照附件2)、即期实景10分钟视频等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其中申报书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九份,视频用U盘存放、一式一份。
二是严格初审推荐。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认定办法要求,会同辖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建、市场监管、消防等主管部门对申报的特色商业街区情况进行初审,明确提出推荐意见后,与街区申报材料一同报至市商务局。推荐意见使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报告附县区部门联合初审推荐意见表(格式参照附件3)的形式。
二、现有“合肥市特色商业街”动态管理
一是开展逐一复审。现有46条“合肥市特色商业街”(名单见附件4)将街区2024年度运营情况及发展报告(电子版及企业盖章扫描版)报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街区运营情况逐一调查了解,并对其中27条“合肥市特色商业街”(名单见附件4)进行县区复审(其余19条街区因同时有省级及以上特色商业街区称号,纳入省级复审,不在此次市级复审范围),明确提出复审意见(通过或不通过),对于不通过的要注明具体原因,与街区报告一同报至市商务局。复审意见使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复审报告附县区复审建议表(格式参照附件5)的形式。
二是严格复审要求。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复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给予一票否决: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必须进行整体搬迁和重新规划建设的;管理不善或经营消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特色商业街无法正常运营,或无法对街区进行规范管理,未按规定提交年度运营情况及发展报告的;街区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基础设施严重受损的。
新一轮“合肥市特色商业街”申报推荐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27日前报送,现有“合肥市特色商业街”动态管理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15日前报送。
附件1:关于印发《合肥市特色商业街认定办法》的通知(合商建2024 171号).pdf
合肥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