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引导各类资源向产业链汇集,推动我省重点产业链锻长补短,支撑智能绿色的制造强省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省委省政府对产业创新的要求,聚焦全省优势产业、各地主导产业和重要产业布局,重点针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节点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二)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高校院所等实施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每个项目应下设3-5个贯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的子课题。鼓励“链主”(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牵头,联合全省(全国、长三角)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有组织创新,并实现产业化应用。
(三)坚持以突破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整机、零部件等标志性产品为目标,主要技术指标明确、量化、可考核;体现科技创新对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绩效目标突出国产化替代率、市场占有率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难题,研发一批国产化替代标志性产品,实现一批成果产业化示范应用,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
二、项目设置
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指南(附件1),包含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集成电路装备及关键材料、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传感器、生物制造、新材料(镁基新材料、纺织新材料等)、绿色及精细化工、工业级无人机、机器人及人形机器人、工业母机(智能成套装备)、智能家电(居)、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资源循环利用(废钢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废旧纺织品等)、生物药等产业链优先主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2023年1月1日前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2023年度社保为零或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因享受社保减、免、缓、退等政策导致2023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除外;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除外。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4.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级科技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5.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以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6.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7.项目应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并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8.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9.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 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 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高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五、申报程序
1. 企业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后,
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含证明材料),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报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一经报送,不得修改。上述申报书(word版及扫描件)和文件压缩包均按照“优先主题+归口管理单位+项目名称”(例如,先进光伏+合肥市工信局+高效率晶硅电池研究)的格式命名,并使用同一文件名。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各市工信局(附件3)或其他归口管理单位。
2. 审核推荐。各市工信局及其他归口管理单位应强化主动服务,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并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于2024年8月22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将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3. 材料报送。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邮箱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各市工信局或其他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处(申报书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4份)。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 202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 2024年度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
3. 各市工信局联系方式
4. 202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202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wps
2、附件2:2024年度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wps
3、附件3:各市工信局联系方式.wps
4、附件4:202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