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工通装函〔2023〕538号),现就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面向但不限于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制造过程、产品质量、设备运行、远程运维、安全环境等关键环节,征集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
(二)创新产品包括产品研制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产品 技术就绪度等级不限,近三年开发完成的、目前正在开发的、以及未来三年计划开发或建议开发的创新产品均属于征集范围。
(三)鼓励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实现快速、高效、在线等检测功能。
二、征集要求
(一)智能检测装备制造企业、集成服务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用单位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应用单位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和牵头联合申报。各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
(二)产品具有明确应用场景,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申报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编写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http://www.equip-digital.cn)完成线上申报,同时向市级经信部门提交《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2)。
2. 请各市经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和推荐,择优把关,按优先顺序填写《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于12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附件3)扫描版和word 版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中央企业通过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
2. 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
3. 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6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工通装函〔2023〕538号).pdf
2、附件2: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docx
3、附件3: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