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经信主管部门,宣城经开区经发局、科技和人才局(科创中心):
根据《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宣科〔2023〕7号)要求,我局会同市科技局开展专精特新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专精特新科技研发专项征集项目汇总表(附件1)”中项目内容。
二、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科技、经信主管部门,宣城经开区经发局、科技和人才局(科创中心)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科。
附件:1.宣城市专精特新科技研发专项征集项目汇总表
2.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