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县区、经开区政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色公司: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等四个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4〕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审核类”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2024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认真填报基本信息、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二)各县区、园区应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三)各县区政策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
(四)市级各相关政策主管部门请于9月20日前将涉企系统比对通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规划科,市工信局汇总后会同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
附件:2024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