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根据《合肥市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和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合政办〔2021〕3号)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
近三年来,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围绕工作实际,立足岗位创新开展的“五小”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五小”活动主要指职工重点围绕提升产品、服务、工程质量和效益,改造落后的技术设备、不合理的工艺和过时的操作方法,推动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等开展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竞赛活动评审范围:
(一)第一完成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取得
的创新成果;
(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创新成果;
(三)已经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项目的成果;
(四)已被认定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优秀及以上等次的项目;
(五)已申报合肥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竞赛活动的项目;
(六)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成果;
(七)其他不符合竞赛条件的成果。
二、认定数量及条件
竞赛认定一等成果10项、二等成果20项、三等成果30项、优秀成果60项(以上各等级成果,条件不具备时可空缺)。
申报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为近三年来职工在“五小”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二)申报项目必须为职工创新成果,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三)申报项目经过实践验证,已产生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
三、竞赛程序
成立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竞赛工作办公室,负责创新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基层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组织开展本地区、本产业(系统)范围内职工“五小”活动创新竞赛工作,提出初审意见,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15项优秀成果。
(二)市级评审。创新竞赛工作办公室按照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开展市级“五小”活动创新竞赛评审认定。
四、激励措施
(一)研发补助。由市总工会发放研发补助,其中:一等成果4万元/项、二等成果3万元/项、三等成果2万元/项、优秀成果1万元/项。
(二)荣誉激励。竞赛中被认定的创新成果项目第一完成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激励。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开展职工“五小”活动创新竞赛是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培养工匠人才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合肥“蓝领创新”品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五小”活动创新竞赛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开展本地区(系统)评审工作,切实把本地区(系统)优秀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推荐上来。
(三)严格要求,规范程序。要严格执行推荐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成果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将撤销其等级认定并追回证书和资金补助。
(四)强化责任,按时上报。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4年8月15日前同时报送至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地址:市总工会大楼804室;联系人:陈慧;邮箱:gh3532518@163.com)。
申报材料包括:1.《2024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2.《2024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份;3.本级开展“五小”活动创新竞赛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一份。
附件下载:1、2024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申报汇总表.
2、2024年合肥市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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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总工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