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经区管〔2023〕98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受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金融部分)奖补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 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部分政策有特定主体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政策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亡人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安监、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开发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需在“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https://www.hjqservice.com/#/welcome/index)中提交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四、申报内容及材料要求
1、政策申报主体须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
①《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③企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2、具体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以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和网站上发布的补充说明为准。
3、申报奖补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注意:前期已申报过的请勿重复申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